<< 羅馬書 7: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3:10
    凡是本於律法上行為的人,都在詛咒之下,因為經上記著:「任何人不持守、不遵行律法書上所記載的一切,都是被詛咒的。」
  • 羅馬書 7:6
    但如今,我們既然在那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就脫離了律法,結果我們得以按照聖靈的新樣式來服事,而不按照律法條文的舊樣式。
  • 羅馬書 7:21-23
    因此我發現一個法則: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惡就在我裡面。就是說,按著內在的人,我喜愛神的法則,然而我發現在我身體中另有一個法則,與我理性的法則交戰,把我擄到我身體中罪的法則裡。
  • 羅馬書 10:5
    原來,有關出於律法的義,摩西寫道:「遵行這些事的人,將因此而活」;
  • 羅馬書 8:7
    原來屬肉體的思想是敵對神的,因為它不服從神的律法,其實也不能服從;
  • 羅馬書 7:4
    因此,我的弟兄們,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被處死了,使你們歸向另一位,就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好讓我們能為神結出果子來。
  • 羅馬書 7:11
    事實上,罪藉著誡命趁機欺騙了我,並藉著誡命殺了我。
  • 雅各書 2:10-11
    因為那遵守整個律法的人,只在一條上跌倒,就成了干犯所有律法的了。原來那位說過「不可通姦」的,也說過「不可殺人」。你即使不通姦,卻殺人,你還是成了違犯律法的人。
  • 路加福音 18:9-12
    耶穌還對某些自以為義而藐視其他人的,講了這個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另一個是稅吏。那法利賽人站著,向自己禱告這些話:『神哪,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其他人那樣:勒索、不義、通姦,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週禁食兩次,並奉獻我所有收入的十分之一。』
  • 羅馬書 3:19-20
    我們知道,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好堵住每個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原來,藉著律法,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
  • 加拉太書 2:19
    原來藉著律法,我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能向神活著。我已經和基督一起被釘十字架,
  • 馬太福音 19:20
    那年輕人對耶穌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我還缺少什麼呢?」
  • 路加福音 10:25-29
    這時候,忽然有一個律法師站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什麼才會繼承永恆的生命呢?」耶穌對他說:「律法上是怎麼寫的?你是怎麼讀的呢?」他回答說:「你要以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主——你的神,並且要愛鄰如己。」耶穌說:「你回答得對。你這樣去做,就將活著。」那個人卻要顯示自己為義,就對耶穌說:「那麼,誰是我的鄰人呢?」
  • 腓立比書 3:5-6
    我出生第八天受了割禮;我屬於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按照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按照熱心說,我曾經逼迫教會;按照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責的。
  • 詩篇 40:12
    因為纏繞我的惡事多得無法數算,我的罪孽追上我,以致我不能看見;它們比我的頭髮更多,我的勇氣也離棄了我。
  • 馬可福音 7:8-13
    你們離棄了神的命令,而拘守人的傳統。」耶穌又對他們說:「你們為了要守住你們的傳統,竟然棄絕了神的命令!摩西吩咐過『你要孝敬你的父母』,又說『咒罵父親或母親的人,必須處死。』你們卻說『如果一個人對父親或母親說:我本該給你的,已經做了「各爾板」——這意思是「聖殿奉獻」,就准許這個人可以不再為父母做什麼了。』這樣,你們就藉著所繼承的傳統,廢棄了神的話語。你們還做很多類似這樣的事。」
  • 路加福音 18:21
    那個人說:「這一切我從年少就遵守了。」
  • 馬太福音 5:21-26
    「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當遭受審判。』但是我告訴你們:所有向他弟兄發怒的,當遭受審判;罵他弟兄『廢物』的,當遭受議會的審判;罵『蠢貨』的,當遭受烈火的地獄。所以,如果你在祭壇獻上祭物的時候,在那裡想起弟兄向你懷著怨,就要把祭物留在祭壇前,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再回來獻上你的祭物。你要趁著與你的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趕快與他和解,免得他把你交給審判官,審判官把你交給差役,你就會被投進監獄了。我確實地告訴你:除非你還清了最後的一個銅幣,否則你絕不能從那裡出來。
  • 路加福音 15:29
    他回答父親,說:『你看,我服事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可是你從來沒有給過我一隻小山羊,好讓我與朋友們一同慶祝。
  • 馬太福音 15:4-6
    神吩咐過『你要孝敬你的父母』,又說『咒罵父親或母親的人,必須處死。』你們卻說『如果有人對父親或母親說:我本該給你的已經做了聖殿奉獻,他就可以完全不孝敬父母。』這樣,為了你們的傳統,你們就廢棄了神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