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7: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1:2
    以耶和華之律法為悅、思之維之、夜以繼日。
  • 詩篇 40:8
    上帝有旨、我樂從兮、爾之律法、銘刻於心兮、
  • 詩篇 119:35
    爾之誡命、我悅從之、爾以此導我兮、
  • 約伯記 23:12
    恪遵誡命、視其言重於食。
  • 希伯來書 8:10
    當日之後、吾必與以色列民、共立新約、吾將以我律法、置其衷、銘其心、我將為彼上帝、彼將為我民、
  • 詩篇 119:47-48
    我愛爾命、必以之為喜兮、我愛爾命、必舉手以為敬、爾之禮儀、思之弗忘兮。○
  • 哥林多後書 4:16
    故吾不懦、外體雖壞、而內心日新、
  • 以弗所書 3:16
    求父依己富有、以厥神賜爾心中剛健、
  • 詩篇 119:92
    如我不悅爾律例、則必遭難而早亡兮、
  • 彼得前書 3:4
    乃謹內心、其神沖和恬靜、此飾不敝、上帝以之為貴、
  • 羅馬書 8:7
    體欲之情者、不服上帝法、故逆上帝、蓋服法而不能焉、
  • 詩篇 19:8-10
    其命正直、可以悅志兮、其誠純潔、可以發矇兮、其道至清而至久兮、其典至公而至義兮、較金尤貴兮、雖兼金之豐饒、亦無足比兮、較蜜尤甘兮、雖蜂房之滴瀝、亦不能擬兮、
  • 詩篇 119:97-104
    爾有律法、我愛之甚切、懷思竟晷兮、爾示我以法度、我服膺之、故較敵人尤智慧兮、我恆思爾法、故較師傅、尤通達兮、我恪守爾道、故較老成、尤明晰兮、余跬步自謹、不行惡途、欲守爾道兮、爾訓迪之予加、我不敢違爾法度兮、爾之言詞、入於我口、甘勝於蜜兮、我受爾道、俾我曉然、憾一切邪術兮。○
  • 歌羅西書 3:9
    彼此毋偽、革其故態、
  • 詩篇 119:111
    我以爾道為畢生之業、俾我心欣喜兮、
  • 詩篇 119:24
    爾之法、吾所師而悅懌兮。○
  • 詩篇 119:127
    我愛爾誡命、貴於兼金兮、
  • 詩篇 119:113
    我所惡者、躊躇莫決之人、我所好者、爾之律例兮、
  • 詩篇 119:167
    予恆守爾法、好之甚篤兮、
  • 詩篇 119:174
    耶和華兮、爾拯救予、予所欣慕、惟爾律法、予所悅懌兮、
  • 詩篇 119:16
    我悅爾禮儀、不忘爾所言兮。○
  • 以賽亞書 51:7
    諳悉仁義、服膺我法者、宜聽我言、人侮慢爾、爾勿畏葸。
  • 詩篇 119:72
    我視爾之律例、貴於金銀千億兮。○
  • 羅馬書 2:29
    隱為猶太人、則誠猶太人、心受割禮、則誠受割、蓋在內心、不在虛文、其令聞非由人、乃由上帝、
  • 約翰福音 4:34
    耶穌曰、遵遣我者之旨、而畢其工、即我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