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6: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1:18
    永生不變;死於一時、而生於永古;掌握死亡及地獄之管籥者。
  • 羅馬書 6:14
    且罪亦不能為爾之主矣。無他、爾不隸於法而隸於恩故耳。
  • 詩篇 16:9-11
    魂安魄亦舒。所望保吾魂。莫使淪幽冥。更望聖者身。免染朽腐痕。指我生命路。飫我瞻仰欣。吾主之右手。永為福樂源。
  • 羅馬書 5:14
    然自亞當以至摩西、死亡固已乘權矣。即當時之未嘗效亞當者、亦均受其累。彼亞當者乃基督(原文作「後來者」)之前影耳。
  • 希伯來書 10:12-13
    惟基督之獻身贖罪、則一勞永逸、而坐於天主之右、以俟諸敵之屈伏。
  • 希伯來書 7:25
    因是凡賴彼而歸天主者、彼常能為其轉求、而拯救之也。
  • 使徒行傳 2:24-28
    天主為解苦厄、使之復活、死固不足以限之也。大維嘗指之曰:恩主恆在目、宛然參我前。有主扶我右、吾志寧能遷。怡悅充五內、歡愉騰舌端。永寄無窮望、形體亦自安。爾將保吾魂、弗使淪窅冥。寧容聖者軀、沾染朽腐痕。指我生命路、飫我承顏欣。
  • 希伯來書 2:14-15
    眾子既具血肉之體、聖子亦曾具血肉之體;其所以然者、乃欲通過死亡之關以滅彼掌握死權之沙殫、而救拔一切呻吟於死亡淫威下之生靈耳。
  • 希伯來書 7:16
    其權源不在規定自然嗣續之律法、而在乎永生之德能、不已彰彰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