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4: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一書 4:9-10
    神差他獨一的兒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藉着他得生命;由此,神對我們的愛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而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這就是愛。
  • 以賽亞書 53:5-6
    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他受的懲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 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
  • 加拉太書 1:4
    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
  • 以弗所書 5:2
    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給神。
  • 馬太福音 20:28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 彼得前書 2: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得了醫治。
  • 約翰一書 2: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不單是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 彼得前書 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領你們到神面前。在肉體裏,他被治死;但在靈裏,他復活了。
  • 啟示錄 1:5
  • 哥林多前書 15:17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就是徒然,你們仍活在罪裏。
  • 撒迦利亞書 13:7
    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興起攻擊我的牧人,攻擊我的同伴吧!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我必反手攻擊那微小的。
  • 彼得前書 1:21
    你們也因着他而信那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好讓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
  • 羅馬書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而無能為力,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子,為了對付罪,在肉體中定了罪,
  • 啟示錄 5:9
    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它的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支派、各語言、各民族、各邦國中買了人來,使他們歸於神,
  • 羅馬書 5:6-8
    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在特定的時刻為不敬虔之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 希伯來書 10:12-14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坐在神的右邊,從此等候他的仇敵成為他的腳凳。因為他僅只一次獻祭,就使那些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 希伯來書 9:28
    同樣,基督既然一次獻上,擔當了許多人的罪,將來要第二次顯現,與罪無關,而是為了拯救熱切等候他的人。
  • 哥林多前書 15:3-4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最重要的就是:照聖經所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 羅馬書 5:18
    這樣看來,因一次的過犯,所有的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所有的人也就被稱義而得生命了。
  • 彼得前書 1:18-19
    你們知道,你們得以從你們祖先傳下來虛妄的行為中救贖出來,不是靠着會朽壞的金銀等物,而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的血。
  • 羅馬書 3:25
    神設立耶穌作贖罪祭,是憑耶穌的血,藉着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提多書 2:14
    他為我們的緣故捨己,為了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作他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 希伯來書 4:14-16
    既然我們有一位偉大、進入高天的大祭司,就是耶穌-神的兒子,我們應當持定所宣認的道。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在各方面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及時的幫助。
  • 以賽亞書 53:10-12
    耶和華的旨意要壓傷他,使他受苦。當他的生命作為贖罪祭時,他必看見後裔,他的年日必然長久。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因自己的勞苦,他必看見光就心滿意足。因自己的認識,我的義僕使許多人得稱為義,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因此,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份,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傾倒自己的生命,以至於死,也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為他們的過犯代求。
  • 但以理書 9:24
    「為你百姓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恆的公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所。
  • 加拉太書 3:13
    既然基督為我們成了詛咒,就把我們從律法的詛咒中贖出來。因為經上記着:「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受詛咒的。」
  • 但以理書 9:26
    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百姓來毀滅這城和聖所,它的結局必如洪水沖沒。必有戰爭,一直到末了,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 啟示錄 7:14
    我對他說:「我主啊,你是知道的。」他向我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他們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得潔白。
  • 羅馬書 8:32-34
    神既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他,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復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