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4: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一書 4:9-10
    神差派了自己的獨生子到世上來,好使我們能藉著他而活;如此,屬神的愛就在我們裡面顯明了。並不是我們愛了神,而是神愛了我們,差派他的兒子來,為我們的罪孽做了平息祭——在這裡就是愛了。
  • 以賽亞書 53:5-6
    其實他是為我們的過犯被刺透,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他受的懲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痊癒。我們全都如羊迷失,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卻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落在他身上。
  • 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位沒有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 加拉太書 1:4
    基督照著神我們父的旨意,已經為我們的罪孽獻上了自己,為要把我們從現今這邪惡的世代救出來。
  • 以弗所書 5:2
    要在愛中行事,就像基督也愛了我們,為我們捨棄了自己,做供物和祭物獻給神,成為馨香的氣味。
  • 馬太福音 20:28
    就像人子來不是為了受人的服事,而是為了服事人,並且獻上自己的生命,替許多人做救贖的代價。」
  • 彼得前書 2:24
    他在木頭上,以自己的身體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孽,好使我們既然向罪而死,就能向義而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得了痊癒。
  • 約翰一書 2:2
    他自己為我們的罪孽做了平息祭,不僅是為我們的罪,也是為全世界的罪。
  • 彼得前書 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了贖罪而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把你們帶到神的面前。照著肉身說,基督固然被處死了;但照著靈說,他卻得以復活了。
  • 啟示錄 1:5
    從那信實的見證者、死人中首先復活的、地上眾君王的元首耶穌基督,臨到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把我們從我們的罪孽中釋放出來,
  • 哥林多前書 15:17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就是虛妄的,你們也仍然在自己的罪孽中;
  • 撒迦利亞書 13:7
    萬軍之耶和華宣告:「刀劍哪,醒來吧,攻擊我的牧人,攻擊我鄰近之人!擊打牧人,羊群就四散;我必轉手對付其中弱小的!」
  • 彼得前書 1:21
    藉著基督,你們信靠那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又賜他榮耀的神,以致你們的信仰和盼望也都在於神。
  • 羅馬書 8:3
    因肉體軟弱的緣故,律法所做不到的,神卻做到了——神派遣了自己的兒子成為罪的肉身樣式,並且為了贖罪,用肉身判決了罪,
  • 啟示錄 5:9
    他們唱著一首新歌,說:「你配接受那書卷,配打開它的封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支派、各語言群體、各民族、各國家,為神贖回了人,
  • 羅馬書 5:6-8
    原來,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照所定的時候為不敬虔的人死了。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好人死,或許有敢做的;但是,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就替我們死了。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 希伯來書 10:12-14
    而這一位為贖罪孽獻上了一個永遠的祭物,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此後一直等候他的敵人被放在他的腳下做腳凳。事實上,他藉著一個供物,使那些被分別為聖的人永遠得以完全。
  • 希伯來書 9:28
    照樣,基督為了擔當眾人的罪孽,也被獻上一次;將來還要再一次顯現,不是為了罪,而是為了使那些熱切等待他的人得到救恩。
  • 哥林多前書 15:3-4
    因為我所傳給你們的,其中最重要的,也是我所領受的,就是基督照著經上所記的,為我們的罪孽死了,而且被埋葬了,又照著經上所記的,在第三天復活了,
  • 羅馬書 5:18
    由此可見,藉著一次的過犯導致了所有人的定罪;照樣,藉著一次的義行給所有的人帶來永生的稱義。
  • 彼得前書 1:18-19
    因為你們知道,你們被救贖,脫離祖先所傳下來的虛妄行為,不是憑著會朽壞的東西,如銀子或金子,而是憑著那像羔羊一樣毫無瑕疵、毫無玷汙的基督寶血。
  • 羅馬書 3:25
    神預先定下耶穌為平息祭,是用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為要顯明神自己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過去所犯的罪,
  • 提多書 2:14
    他為我們獻上自己,是為了救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並且潔淨我們做他自己特選的子民,做美好工作的熱心人。
  • 希伯來書 4:14-16
    所以,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越過了諸天的、尊貴的大祭司——神的兒子耶穌,我們就要持守信仰告白;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不是不能同情我們的種種軟弱,而是在各方面照著與我們相同的樣式受過試探,只是沒有犯罪。因此,讓我們坦然無懼地來到恩典的寶座前,為要得著憐憫,尋見恩典,做為及時的幫助。
  • 以賽亞書 53:10-12
    原來,耶和華的意願是要壓傷他,使他受痛楚。當他把自己的性命作為贖罪祭時,他就必看見後裔,並且年日延綿;耶和華所喜悅的必在他手中興盛。經歷過身心的苦難後,他就必看見光,並且心滿意足。「我公義的僕人必使許多人因認識他得稱為義,他也必背負他們的罪孽。因此,我必使他在偉人中分得一份,他必與強者同分戰利品,因為他澆奠了自己的性命,以至於死。他被列在罪人當中,卻擔當了眾人的罪,又為罪人代求。」
  • 但以理書 9:24
    「為了你的民,為了你的聖城,有七十個『七』被定下了,為要結束罪過,終止罪惡,贖清罪孽,帶來永遠的公義,封住異象和預言,膏抹至聖所。
  • 加拉太書 3:13
    基督替我們成了詛咒,從律法的詛咒中救贖了我們,因為經上記著:「凡是被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詛咒的。」
  • 但以理書 9:26
    那六十二個『七』之後,受膏者必被剪除,他將一無所有。將要來一位領袖,他的民眾必毀滅這城和聖所,其結局必伴隨著洪流,必有戰爭直到末了;荒涼的事已經被註定了。
  • 啟示錄 7:14
    我對他說:「我主啊,你是知道的。」他就對我說:「這些人都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他們用羔羊的血洗淨了自己的袍子,使它們潔白了。
  • 羅馬書 8:32-34
    神既然沒有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所有的人捨棄了他,難道不會把萬有也連同他一起賜給我們嗎?到底誰能控告那些蒙神揀選的人呢?神是稱人為義的那一位!到底誰能定我們的罪呢?基督耶穌是已經死了的那一位——但更要說,他已經復活了,而且現今在神的右邊,還為我們代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