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4:2 >>

本节经文

  • 聖經新譯本
    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不能在神面前誇口。
  • 新标点和合本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他就有可夸的,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无可夸。
  • 和合本2010(神版)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他就有可夸的,但是在神面前他一无可夸。
  • 当代译本
    如果亚伯拉罕是因为有好行为而被称为义人,他就可以夸口了,但他在上帝面前没有可夸的。
  • 圣经新译本
    亚伯拉罕若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不能在神面前夸口。
  • 中文标准译本
    事实上,如果亚伯拉罕本于行为被称为义,他就有可夸耀的;然而在神面前他并没有可夸耀的。
  • 新標點和合本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無可誇。
  • 和合本2010(神版)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但是在神面前他一無可誇。
  • 當代譯本
    如果亞伯拉罕是因為有好行為而被稱為義人,他就可以誇口了,但他在上帝面前沒有可誇的。
  • 呂振中譯本
    倘若亞伯拉罕是由於行為而得稱義,他就有可誇了,可不是在上帝面前有可誇啊。
  • 中文標準譯本
    事實上,如果亞伯拉罕本於行為被稱為義,他就有可誇耀的;然而在神面前他並沒有可誇耀的。
  • 文理和合譯本
    亞伯拉罕若因行見義、則有可誇、然於上帝前則無之、
  • 文理委辦譯本
    曰、縱有之、亦無可誇、若亞伯拉罕恃己所行而稱義、則有可誇、惟在上帝前、本無可誇也、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
    若亞伯拉罕由其所行而得稱義、則有可誇、惟於天主前無有也、
  • 吳經熊文理聖詠與新經全集
    彼若欲以事功見稱、誠有所誇;然在天主之前、實不足多也。
  •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If, in fact,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d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s Version
    Did he become right with God because of something he did? If so, he could brag about it. But he couldn’t brag to God.
  •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For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New Living Translation
    If his good deeds had made him acceptable to God, he would have had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that was not God’s way.
  •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For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New King James Version
    For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For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th whereof to glory; but not toward God.
  •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rag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King James Version
    For if Abraham were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th[ whereof] to glory; but not before God.
  •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For if Abraham was declared righteous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World English Bible
    For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toward God.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1:31
    正如經上所說的:“誇口的應當靠著主誇口。”
  • 哥林多後書 11:30
    如果必須誇口,我就誇自己的弱點。
  • 腓立比書 3:9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而是有因信基督而得的義,就是基於信心,從神而來的義,
  • 約書亞記 24:2
    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他們事奉別的神。
  • 耶利米書 9:23-24
    耶和華這樣說:“智慧人不可誇耀自己的智慧,勇士不可誇耀自己的勇力,財主不可誇耀自己的財富。誇口的卻要因了解我,認識我而誇口;認識我是耶和華,我在地上施行慈愛、公正、公義;因為我喜悅這些事。”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 創世記 12:12-13
    埃及人看見你的時候,必會說:‘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會殺我,卻叫你活著。請你說你是我的妹妹,使我因你的緣故可以平安無事,我的性命也可以因你的緣故得以保全。”
  • 創世記 20:9-13
    亞比米勒把亞伯拉罕召了來,對他說:“你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我在甚麼事上得罪了你,以致你給我和我的國帶來這個大罪呢?你對我作了不應該作的事。”亞比米勒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為了甚麼緣故要這樣作呢?”亞伯拉罕回答:“因為我以為這地方必定沒有敬畏神的人,他們會因我妻子的緣故殺我。何況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妹;她原是我同父異母的妹妹,後來作了我的妻子。神叫我離開我父家,在外飄流的時候,我對她說:‘我們無論到甚麼地方去,你都要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情了。’”
  • 創世記 12:18
    於是,法老把亞伯蘭召了來,對他說:“你向我作的是甚麼?你為甚麼不告訴我她是你的妻子呢?
  • 哥林多前書 9:16
    我傳福音原是沒有可誇的,因我不能不傳。如果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 哥林多前書 4:7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既然是領受的,為甚麼要自誇,好像不是領受的呢?
  • 以弗所書 2:9
    這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 羅馬書 3:20-28
    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因為藉著律法,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現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話可以證明: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就是神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毫無區別地臨到所有信的人。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但他們卻因著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贖罪祭”直譯作“贖罪或使神息怒之法”),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為的是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了人從前所犯的罪,好在現今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又稱信耶穌的人為義。這樣,有甚麼可誇的呢?沒有可誇的了。憑甚麼準則說沒有的呢?憑行為嗎?不是的,而是以信心為準則說的。因為我們認定,人稱義是由於信,並不是靠行律法。
  • 創世記 12:20
    法老為了亞伯蘭的事吩咐臣僕,他們就把亞伯蘭和他的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
  • 羅馬書 15:17
    所以,在神的事上,我在基督耶穌裡倒有可以引以為榮的。
  • 哥林多後書 5:12
    我們不是又再向你們推薦自己,而是給你們機會以我們為樂,使你們可以應付那些只誇外貌不誇內心的人。
  • 哥林多前書 1:29
    使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不能自誇。
  • 以西結書 8:9
    他對我說:“你進去,看看他們在這裡所行可憎的惡事。”
  • 加拉太書 6:13-14
    那些受割禮的人,自己也不遵守律法,反而要你們受割禮,為的是要藉著你們的肉身誇口。至於我,我絕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藉著這十字架,在我來說,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就世界來說,我也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
  • 加拉太書 3:22
    但聖經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中,好把那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賜給相信的人。
  • 哥林多後書 12:1-9
    誇口固然無益,卻也是必要的。現在我要說說主的異象和啟示。我認識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十四年前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是帶著身體被提的呢?我不知道,是離開了身體呢?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識這個人,(是帶著身體被提,還是在身體以外被提,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去,聽見了難以言喻的話,那是人不可以說的。為了這個人,我要誇口,但為了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沒有可誇的。即使我想誇口,也不算愚妄,因為我要說的是真話。但我閉口不提,免得有人把我看得太高,過於他在我身上所見所聞的。又因為我所得的啟示太大,恐怕會高抬自己,所以就有一根刺加在我的身上,就是撒但的差役來攻擊我,免得我高抬自己。為了這事,我曾經三次求主,使這根刺離開我。他卻對我說:“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讓基督的能力臨到我的身上。
  • 哥林多後書 11:12
    我現在所作的,將來還要作,為了要斷絕那些投機分子的機會,不讓他們在所誇的事上,被人認為是跟我們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