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4:2 >>

本节经文

  • 當代譯本
    如果亞伯拉罕是因為有好行為而被稱為義人,他就可以誇口了,但他在上帝面前沒有可誇的。
  • 新标点和合本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他就有可夸的,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无可夸。
  • 和合本2010(神版)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他就有可夸的,但是在神面前他一无可夸。
  • 当代译本
    如果亚伯拉罕是因为有好行为而被称为义人,他就可以夸口了,但他在上帝面前没有可夸的。
  • 圣经新译本
    亚伯拉罕若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不能在神面前夸口。
  • 中文标准译本
    事实上,如果亚伯拉罕本于行为被称为义,他就有可夸耀的;然而在神面前他并没有可夸耀的。
  • 新標點和合本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無可誇。
  • 和合本2010(神版)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但是在神面前他一無可誇。
  • 聖經新譯本
    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不能在神面前誇口。
  • 呂振中譯本
    倘若亞伯拉罕是由於行為而得稱義,他就有可誇了,可不是在上帝面前有可誇啊。
  • 中文標準譯本
    事實上,如果亞伯拉罕本於行為被稱為義,他就有可誇耀的;然而在神面前他並沒有可誇耀的。
  • 文理和合譯本
    亞伯拉罕若因行見義、則有可誇、然於上帝前則無之、
  • 文理委辦譯本
    曰、縱有之、亦無可誇、若亞伯拉罕恃己所行而稱義、則有可誇、惟在上帝前、本無可誇也、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
    若亞伯拉罕由其所行而得稱義、則有可誇、惟於天主前無有也、
  • 吳經熊文理聖詠與新經全集
    彼若欲以事功見稱、誠有所誇;然在天主之前、實不足多也。
  •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If, in fact,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d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s Version
    Did he become right with God because of something he did? If so, he could brag about it. But he couldn’t brag to God.
  •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For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New Living Translation
    If his good deeds had made him acceptable to God, he would have had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that was not God’s way.
  •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For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New King James Version
    For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For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th whereof to glory; but not toward God.
  •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rag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King James Version
    For if Abraham were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th[ whereof] to glory; but not before God.
  •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For if Abraham was declared righteous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before God.
  • World English Bible
    For if Abraham was justified by works, he has something to boast about, but not toward God.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1:31
    所以,正如聖經上說:「要誇耀,就當誇耀主的作為。」
  • 哥林多後書 11:30
    如果一定要誇耀,我情願誇耀自己的軟弱。
  • 腓立比書 3:9
    與祂聯合。我成為義人不是因為遵行律法,而是因為信靠基督。這義從上帝而來,以信為基礎。
  • 約書亞記 24:2
    約書亞對全體民眾說:「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這樣說,『從前你們的祖先,包括亞伯拉罕和拿鶴二人的父親他拉,住在幼發拉底河那邊拜別的神明。
  • 耶利米書 9:23-24
    耶和華說:「智者不要誇耀自己的智慧,勇士不要誇耀自己的力量,富人不要誇耀自己的財富。若有人誇耀,就讓他誇耀自己認識我是耶和華,知道我喜歡在地上憑慈愛、公平和正義行事。這是耶和華說的。」
  • 創世記 12:12-13
    埃及人看見你,一定會因為你是我的妻子而殺了我,讓你活著。所以,請你說你是我的妹妹,這樣他們會因為你而善待我,留我一命。」
  • 創世記 20:9-13
    亞比米勒召見亞伯拉罕,對他說:「你為什麼要害我們?我什麼地方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的人民陷入大罪!你不該這樣做。」又說:「你為什麼這樣做?」亞伯拉罕回答說:「因為我想這裡的人不敬畏上帝,他們必為了奪我妻子而殺我。況且,她真是我的妹妹,與我同父異母,後來做了我的妻子。上帝吩咐我離開家鄉到外面漂泊的時候,我對她說,『無論我們到哪裡,你都要說我是你哥哥,這就是你對我的恩情。』」
  • 創世記 12:18
    法老便召見亞伯蘭,說:「你做的是什麼事?為什麼不告訴我她是你妻子?
  • 哥林多前書 9:16
    其實我傳福音並沒有什麼可誇的,因為這是我的任務,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
  • 哥林多前書 4:7
    誰使你與眾不同呢?你有哪一樣不是領受的呢?既然一切都是領受的,你為什麼還自誇,好像不是領受的?
  • 以弗所書 2:9
    也不是由於你們的行為,以免有人自誇。
  • 羅馬書 3:20-28
    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視為義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有律法和眾先知做見證。人只要信耶穌基督,就可以被上帝稱為義人,沒有一個人例外。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上帝的榮耀,但蒙上帝的恩典,靠著基督耶穌的救贖,世人被無條件地稱為義人。上帝使基督耶穌成為贖罪祭,以便人藉著相信耶穌的寶血可以得到赦免。這是為了顯明上帝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過去的罪,好在現今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是公義的,祂也稱信耶穌的為義人。既然如此,我們哪裡能誇口呢?當然沒有可誇的。靠什麼方法讓人不能誇口呢?靠遵守律法嗎?不是!是靠信主的方法。因為我們堅信人被稱為義人是藉著信,不是靠遵行律法。
  • 創世記 12:20
    法老就吩咐人把亞伯蘭、他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
  • 羅馬書 15:17
    因此,我在基督耶穌裡以事奉上帝為榮。
  • 哥林多後書 5:12
    我們不是稱讚自己,而是讓你們有機會以我們為榮,叫你們可以反駁那些只貪圖外表虛榮、不注重內在實質的人。
  • 哥林多前書 1:29
    這樣,誰都不能在上帝面前自誇了。
  • 以西結書 8:9
    祂對我說:「你進去看看他們在這裡做的邪惡可憎的事吧。」
  • 加拉太書 6:13-14
    那些接受割禮的人自己也不能遵行律法。他們要你們接受割禮,無非是想藉著你們的肉體誇耀。至於我自己,我絕不誇耀別的,只誇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為對我來說,世上的一切都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對這世界來說,我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
  • 加拉太書 3:22
    但聖經說所有的人都在罪的權勢下,爲要使那些相信的人因爲相信耶穌基督而得到應許。
  • 哥林多後書 12:1-9
    自誇雖然無益,但我不得不繼續誇下去,談談主給我的異象和啟示。我知道一位基督徒在十四年前曾被提到第三層天上,是在肉身之內還是在肉身之外,我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我認識這個人,是在肉身之內還是在肉身之外,我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他曾被提到天上的樂園裡,聽見了人不可以言傳的隱祕事。我要為這人誇口。至於我自己,我除了誇耀自己的軟弱以外,別無可誇。就算我誇口,也不算狂妄,因為我所說的都是實話。只是我不會這樣做,恐怕有人把我看得太高,超過了他對我的所見所聞。為了使我不至於因所受的啟示太大而自高,有一根「刺」在我身上,就是有撒旦的爪牙攻擊我,免得我驕傲自大。我曾三次祈求主叫這根刺離開我,但祂說:「我的恩典足夠你用,因為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更顯得全備。」所以,我更喜歡誇耀自己的軟弱,好讓基督的能力蔭庇我。
  • 哥林多後書 11:12
    我現在所做的,將來還會繼續做下去,為了要斷絕那些投機分子的機會,使他們無法吹噓自己的職分與我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