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4: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5:13
    即於律法未立之時、罪已在世、惟無法則罪無名耳。
  • 哥林多前書 15:56
    死亡之毒螫、罪孽也;而罪孽之威權、律法也。
  • 加拉太書 3:10
    若夫徒恃律法者、則實處於咒咀之下。經不云乎:『凡不遵行律法之一切規定者、應服咒詛。』
  • 羅馬書 3:19-20
    夫法之所言、所以昭示法內之人、亦所以塞夫人之口、而使舉世皆服罪於天主之前也。蓋徒恃遵行律法、無人能稱義於天主之前;惟因法而知罪耳。
  • 羅馬書 7:7-25
    於此吾人更有何說?將謂法即罪乎?無是理也!法非罪、乃所以燭吾之罪耳。法若不曰「毋淫、」則吾將不知淫之為淫矣。雖然、罪乃乘虛而入、即因其誡命而攪亂吾心、於以引起諸般淫慾。故無法則罪亦不至如此活躍耳。我生之初尚無法、誡命一至、罪於是乎生、而我於是乎死矣。夫誡命所以躋我於生也、結果反以致我於死者、何也?蓋罪乘隙而入、利用誡命、以陷我於惑、而成我之戮。是故法非不美、誡非不聖也;固善且美矣。豈善且美者、適足以促予之死耶?無是理也!致死之因、惟罪而已。正惟其能使善且美者、轉成致死之具、此罪之所以為罪也。在誡命之明鑒中、罪之醜態畢露矣。吾人固知法乃屬靈之器、然我乃血氣之倫、自鬻於罪、而作其奴。蓋我之所為、自身亦莫明其所以然也。我之所願、我未之行;我之所惡、我反行之。夫既知吾行之非、則承認法之是矣。然此實非吾之所為、乃寓於吾身之罪之所為也。吾知寓吾肉身之內者、實無片善可稱也。為善之願、未始無有;而為善之力、則未能有也。心欲行善、而卒未能行;心雖疾惡、而卒未之能去也。既云非所願而行之、則自非我之所為、乃寓吾身中之罪之所為也。於是吾於自身之內、另見一法。吾欲為善、而有惡潛伏其中、為之牽引。若依吾內心、吾固以天主之法為樂也。然吾又見一法、寓吾肢體之中、與吾心之法、恆相對敵、而囚吾於肢體之罪孽法中。嗚呼、我誠可哀之人也!孰能脫我於此致死之肉身乎?惟謝天主、已予我以生路矣、生路伊何、即耶穌基督吾人之主是已!若夫憑吾自身、則心中雖服膺天主之法、而肉身則猶為罪孽之奴耳。
  • 羅馬書 5:20-21
    夫法之所至罪之所彰也;而罪之所彰、恩亦彌盛。罪之彰在死亡之界而恩之盛則在永生之域。其所以然者、惟恃吾主耶穌而成義耳。
  • 約翰一書 3:4
    人而犯罪、便是不順恩命、一切罪惡、莫非悖逆也。
  • 約翰福音 3:36
    信仰聖子者、獲永生;不順聖子者、無以望生、天主譴怒、恆臨其身。』
  • 使徒行傳 17:30-31
    昔在蒙昧之世、天主尚予優容、今已檄曉人群、咸當幡然悔改、蓋其期已定、將藉其所立之人、以正義而衡天下;斯人無他、即天主所起於死中以徵信於眾者是已。』
  • 哥林多後書 3:7-9
    夫以肅殺之文字、勒之於石、供其役者、且有盛極一時之殊榮、甚至摩西面上光采煥發、非義塞子孫所得而直視焉;則供聖神之役者、其榮更當何如!彼掌定罪之職者、尚且有榮、則參贊成道之事者、其榮將有不可思議者矣!
  • 羅馬書 2:5-6
    今爾剛愎自用、無悛於心、祇為積愆干怒;其時既至、必遭天主之譴怒。蓋天主大公無私、按人之行、施之以報:
  • 約翰福音 15:22
    予苟未來施訓於人、其人尚可無咎、今則末由辭其咎矣。
  • 加拉太書 3:19
    然則律法何為而作乎?蓋人多為非作惡、乃有律法之添設、以俟承受嗣業者之來臨。且律法之制、乃由主之使者授之於居間人之手。
  • 羅馬書 2:12-13
    凡犯罪於法外者、沉淪於法外;犯罪於法內者、伏辜於法內。在天主前、徒聞法者、不足為義、惟行法者稱義。
  • 耶利米哀歌 2:22
  • 申命記 29:20-28
  • 以弗所書 5:6
    勿為浮言所惑、蓋天主義怒之臨於悖逆諸子、正為此耳。
  • 西番雅書 1:18
  • 耶利米書 4:8
  • 以西結書 7:19
  • 羅馬書 1:17
    蓋天主之正義、已藉福音而啟示矣。此正義乃肇於信德、而成於信德者也。經曰:『惟義者憑信德而生、』此之謂也。
  • 列王紀下 22:13
  • 歌羅西書 3:6
    而天主所以譴怒其悖逆之子者、正為此等事耳。
  • 民數記 32:14
  • 啟示錄 19:15
    彼口吐利刃、以擊萬邦;手執鐵杖、以牧元元;足踐酒醡、以洩全能天主之義憤;
  • 啟示錄 6:16-17
    而乞靈於山石曰:「其速覆吾身、掩吾人於居寶座者之顏、與羔羊之怒;蓋其譴怒之日已臨、其誰能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