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3: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5:17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完成。
  • 羅馬書 8:4
    使律法所要求的義,可以在我們這些不隨從肉體而隨從聖靈去行的人身上實現出來。
  • 羅馬書 7:7-14
    這樣,我們可以說甚麼呢?難道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不過,如果不是藉著律法,我就不知道甚麼是罪;如果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甚麼是貪心。但罪趁著機會,藉著誡命在我裡面發動各樣的貪心,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在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誡命一來,罪就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使人活的誡命,反而使我死了;因為罪藉著誡命把握著機會來欺騙我,並且殺了我。這樣,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和良善的。既是這樣,那良善的反而使我死嗎?絕對不是!但罪藉著那良善的使我死,就顯出真是罪,為了要使罪藉著誡命變成更加邪惡。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體的,已經賣給罪了。
  • 加拉太書 2:21
    我不廢棄神的恩;如果義是藉著律法而來的,基督就白白地死了。
  • 羅馬書 13:8-10
    不要欠人的債;但在彼此相愛的事上,要覺得是欠了人的債。愛別人的,就成全了律法。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心”等等的誡命,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面了。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是成全律法的。
  • 詩篇 119:126
    現在是耶和華行動的時候;因為人都違犯了你的律法。
  • 羅馬書 4:14
    如果屬於律法的人才能成為後嗣,信就沒有作用,應許也就落空了。
  • 加拉太書 3:17-19
    我要這樣說,神預先立好的約,那四百三十年後才有的律法,不能把它廢掉,使那應許落空。因為所承受的,如果是出於律法,就不是出於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賜給了亞伯拉罕。那麼,為甚麼要有律法呢?是為了過犯的緣故才加上的,直到那得應許的後裔來到。律法是藉著天使經中保的手設立的;
  • 哥林多前書 9:21
    對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了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不是在神的律法以外,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為了要得著沒有律法的人。
  • 羅馬書 10:4
    因為律法的終極就是基督,使所有信的人都得著義。
  • 羅馬書 7:22
    按著我裡面的人來說,我是喜歡神的律,
  • 加拉太書 2:19
    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神活著。
  • 馬太福音 3:15
    耶穌回答:“暫且這樣作吧。我們理當這樣履行全部的義。”於是約翰答應了他。
  • 希伯來書 10:15-16
    聖靈也向我們作見證,因為後來他說過:“主說:‘在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他們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面,寫在他們的心上。’”
  • 以賽亞書 42:21
    耶和華為自己公義的緣故,喜歡使律法為大為尊。
  • 馬太福音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就必不能進天國。
  • 馬太福音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了。’你們因為你們的傳統,就廢棄了神的話。
  • 羅馬書 3:4
    絕不可能!神總是誠實的,人卻是虛謊的,正如經上所記:“你在話語上,顯為公義;你被論斷時,必然得勝。”
  • 羅馬書 7:25
    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可見,一方面我自己心裡服事神的律,另一方面我的肉體卻服事罪的律。
  • 耶利米書 8:8-9
    你們怎可以說:“我們是智慧人,我們有耶和華的律法”呢?事實上,經學家虛假的筆已把律法變成謊言了。智慧人必蒙羞,驚惶失措。看哪!他們棄絕了耶和華的話,他們還有甚麼智慧呢?
  • 詩篇 40:8
    我的神啊!我樂意遵行你的旨意;你的律法常在我的心裡。”
  • 雅各書 2:8-12
    你們若照著聖經所說“要愛人如己”這話,去完成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作對了。如果你們憑外貌待人,就是犯罪,律法就要裁定你們是犯法的。因為凡是遵守全部律法的,只要在一條上失足,就違犯所有的了。就像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縱然不姦淫,卻殺人,還是犯法的。你們既然按著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應照著這律法說話行事。
  • 加拉太書 5:18-23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了。肉體所行的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淫亂、污穢、邪蕩、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爭競、忌恨、忿怒、自私、分黨、結派、嫉妒、醉酒、荒宴,和類似的事。我從前早就告訴過你們,現在又事先告訴你們:行這些事的人,必定不能承受神的國。但聖靈的果子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是沒有律法禁止的。
  • 耶利米書 31:33-34
    “但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這是耶和華的宣告):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的心裡。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必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同胞,說:‘你們要認識耶和華。’因為所有的人,從最小到最大的都必認識我。我也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著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的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