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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雅各書 2:24
    可見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僅是因著信心。
  • 提多書 3:7
    使我們既然因著他的恩典得稱為義,就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 加拉太書 3:8
    聖經既然預先看見神要使外族人因信稱義,就預先把好信息傳給亞伯拉罕:“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 加拉太書 3:24
    這樣,律法成了我們的啟蒙教師,領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
  • 以弗所書 2:9
    這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 羅馬書 3:20-22
    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因為藉著律法,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現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話可以證明: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就是神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毫無區別地臨到所有信的人。
  • 加拉太書 2:16
    既然知道人稱義不是靠行律法,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就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是靠行律法;因為沒有人能靠行律法稱義。
  • 腓立比書 3:9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而是有因信基督而得的義,就是基於信心,從神而來的義,
  • 羅馬書 8:3
    律法是因肉體而軟弱無力,所作不到的,神作到了:他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式,為了除掉罪,就在肉體中把罪判決了,
  • 羅馬書 5:1
    所以,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
  • 哥林多前書 6:11
    你們有些人從前也是這樣的,但現在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靠著我們神的靈,都已經洗淨了,聖潔了,稱義了。
  • 加拉太書 3:11-14
    很明顯,在神面前,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著律法稱義,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義人必因信得生”或譯:“因信稱義的人,必定得生”)。律法本來不是出於信,而是說:“遵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這些事而活。”基督替我們受了咒詛,就救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受咒詛的。”這樣,亞伯拉罕所蒙的福,就在耶穌基督裡臨到外族人,使我們因著信,可以領受所應許的聖靈。
  • 約翰福音 6:40
    因為我父的旨意,是要使所有看見了子而信的人有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們復活。”
  • 羅馬書 4:5
    可是,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稱不敬虔的人為義的神的,他的信就算為義了。
  • 羅馬書 3:26
    好在現今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又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使徒行傳 13:38-39
    所以弟兄們,你們當知道,赦罪之道是由這位耶穌傳給你們的。在你們靠摩西律法不能稱義的一切事上,信靠他的人就得稱義了。
  • 約翰福音 5:24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那聽見我的話又信那差我來的,就有永生,不被定罪,而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 約翰福音 3:14-18
    摩西在曠野怎樣把銅蛇舉起,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使所有信他的人都得永生。“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藉著他得救。信他的,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