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2: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西結書 36:20-23
    他們到了所去的列邦那裡,我的聖名就被褻瀆,因為人總是談論他們說:‘這些是耶和華的子民,他們卻要從耶和華的地出來。’我卻顧惜我的聖名,就是以色列家在他們所去的列邦那裡所褻瀆的。“因此,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家啊!我作這事,不是為了你們,而是為了我自己的聖名,就是在你們所去的列邦那裡所褻瀆的,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邦中已經被褻瀆了,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在你們身上向他們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 以賽亞書 52:5
    現在我在這裡作甚麼呢?”耶和華說:“我的子民毫無代價被取去;統治他們的人大肆咆哮。”耶和華說:“我的名終日不住被藐視。
  • 彼得後書 2:2
    許多人會隨從他們的淫行,因此真理的道,就因他們的緣故被人毀謗。
  • 耶利米哀歌 2:15-16
    所有過路的人,都拍掌嘲笑你;他們嗤笑耶路撒冷的居民,並搖頭說:“被人稱為最完美,為全地所喜悅的,就是這城嗎?”你所有的仇敵都張開口攻擊你,他們嗤笑你,又咬牙切齒,說:“我們吞滅它了!這真是我們期待的日子!我們等到了!親眼看見了!”
  • 撒母耳記下 12:14
    只是因為你作了這事,使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所以你所生的兒子必定死。”
  • 提多書 2:8
    言詞要純正,無可指摘,使反對的人因為無從毀謗,就自覺慚愧。
  • 提摩太前書 5:14
    因此,我願年輕的寡婦結婚,生兒育女,管理家務,不給敵人有辱罵的機會;
  • 提摩太前書 6:1
    凡負軛作奴僕的,應當看自己的主人是配受十分的敬重,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
  • 馬太福音 18:7
    “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充滿使人犯罪的事。這些事是免不了的,但那使人犯罪的有禍了!
  • 提多書 2:5
    並且自律、貞潔、理家、善良、順從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受毀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