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14: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1:18
    又是永活的;我曾經死過,看哪,現在又活著,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
  • 路加福音 24:26
    基督這樣受害,然後進入他的榮耀,不是應當的嗎?”
  • 馬太福音 28:18
    耶穌上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上一切權柄都賜給我了。
  • 希伯來書 12:2
    專一注視耶穌,就是那位信心的創造者和完成者。他因為那擺在面前的喜樂,就忍受了十字架,輕看了羞辱,現在就坐在神寶座的右邊。
  • 約翰福音 5:22-23
    父不審判人,卻已經把審判的權柄完全交給子,使所有的人尊敬子好像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那差他來的父。
  • 哥林多後書 5:14
    原來基督的愛催逼著我們,因為我們斷定一個人替眾人死了,眾人就都死了。
  • 約翰福音 5:27-29
    並且把執行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因為他是人子。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因為時候將到,那時所有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並且都要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命,作惡的復活被定罪。
  • 使徒行傳 10:42
    他吩咐我們向人民傳講,鄭重證明他是神所立,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 以弗所書 1:20-23
    這力量運行在基督身上,使他從死人中復活,並且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作主的,和今生來世所能舉出的一切名銜。神又使萬有都歸服在他的腳下,並且賜他給教會作萬有的元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完全充滿的。
  • 彼得前書 1:21
    藉著他,你們信那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
  • 使徒行傳 10:36
    神藉著耶穌基督(他是萬有的主)傳和平的福音,把這道傳給以色列人。
  • 提摩太後書 4:1
    我在神面前,並且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國度叮囑你:
  • 彼得前書 4:5
    他們必要向那位預備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交帳。
  • 以賽亞書 53:10-12
    耶和華卻喜悅把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若以他的性命作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得享長壽;耶和華所喜悅的,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受了生命之苦以後,必看見光明,並且心滿意足;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因認識他而得稱為義,他也必背負他們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與偉大的人同分,他必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把自己的性命傾倒,以致於死。他被列在罪犯之中,卻擔當了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 腓立比書 2:9-11
    因此神把他升為至高,並且賜給他超過萬名之上的名。使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一切,因著耶穌的名,都要屈膝,並且口裡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給父神。
  • 啟示錄 2:8
    “你要寫信給在士每拿教會的使者,說:‘那首先的、末後的、曾經死去而又活過來的,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