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14: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彼得前書 4:5
    然若輩終須向黜陟幽明者負其全責也。
  • 馬太福音 12:36
    我語爾、審判之日、凡人所道輕薄之言、必須一一負責。
  • 馬太福音 16:27
    人子必當於厥父光榮之中、率眾天神以臨、按人之行、施人以報。
  • 加拉太書 6:5
    因各人肩上、自有所負也。
  • 路加福音 16:2
    主召之曰:「聞人言爾、何竟至此、茲後解雇、其速交代、毋掌吾家。」
  • 傳道書 11:9
  • 馬太福音 18:23-35
    是故天國譬諸人君與群臣清計;始計時、有攜負銀千萬者至、無以償、君命其自鬻、並鬻其妻孥家產以償。其人俯伏而求曰:「乞主寬延時日、我當盡償。」君憐而釋之、寬貸其債。臣出、遇同僚、負其銀百枚、執之、扼其吭、曰:「償爾負。」僚友俯伏而求曰:「乞爾寬延時日、我當盡償。」弗許、下之獄以俟清償所負。同僚見之、咸抱不平、訴於君。君召之曰:「狠心惡奴爾求我、予寬爾債;爾不當憐爾同僚、一若予之憐爾乎?」君怒、發之獄吏、俟其清償所負。倘爾不本真心、各恕兄弟、則在天我父亦將以是待爾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