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1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提摩太後書 1:9
    夫天主之救拔吾人、而授吾人以聖召者、初不憑吾人之功績、乃憑其自己之聖意、與夫在基督耶穌身上、夙所賜於吾人之聖寵也。蓋此聖寵之授予、實在萬世以前;
  • 提多書 3:5
    不視人之行為、一惟彼之仁愛、藉重生之洗禮、賜吾人以救拔;
  • 加拉太書 5:4
    爾既欲求義於律法之中、則與基督絕緣、而自置於恩寵之外矣。
  • 羅馬書 4:4-5
    若徒憑事功、則其所得者乃為酬報、不復為恩賜矣。正惟不以事功為言、而篤信赦罪之主、乃能因其信德而稱義耳。
  • 哥林多前書 15:10
    吾之得有今日、皆賴天主之寵佑;惟予黽勉勞苦、視他人有過無不及、則未辜負天主之寵佑也。雖然、是亦天主寵佑而已、初非予之功也。
  • 加拉太書 2:21
    吾寧能辜負天主之恩寵哉?苟尚緣律法而求義、則基督之死、為徒然矣。』
  • 申命記 9:4-6
  • 羅馬書 3:27-28
    然則吾人復何所誇?實無所誇也。尚憑何法?其憑事功之法乎?非也!乃憑立信之法耳。蓋人惟憑信德而稱義、初無與於法內之事功;此吾所深信不疑者也。
  • 羅馬書 5:20-21
    夫法之所至罪之所彰也;而罪之所彰、恩亦彌盛。罪之彰在死亡之界而恩之盛則在永生之域。其所以然者、惟恃吾主耶穌而成義耳。
  • 以弗所書 2:4-9
    然富於慈悲之天主、按其愛人之大德、緣基督之偉功、拔吾人於罪中、起吾人於已死、俾吾人得與基督同享生命;且天主實已賜吾人托基督而復活、托基督而位於諸天之上矣。夫天主之所以為此者、乃欲假吾人因基督耶穌而受之慈惠、以昭示其無窮之恩德於後世耳。蓋爾因信而蒙救、實憑聖寵;凡此皆非爾所固有、純出天主之惠賜。無功而受賜夫孰得而自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