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94: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詩篇 58:2
    不是的,你們心中策劃奸惡;你們的手在地上施行強暴(本句原文作“你們在地上稱出你們手中的強暴”)。
  • 以賽亞書 10:1
    那些制定奸惡律例的,和那些記錄詭詐判語的,有禍了!
  • 以賽亞書 1:11-20
    耶和華說:“你們獻上眾多祭物,對我有甚麼益處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肪,我已經夠了;公牛、羊羔和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來朝見我的時候,誰要求你們這樣踐踏我的院子呢?不要再帶沒有意義的供物來了,燒獻祭物的香氣也是我厭惡的。我厭煩月朔、安息日和集會;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是我不能容忍的。你們的月朔和制定的節期,我心裡恨惡;它們都成了我的重擔,我已承擔得不耐煩了。所以你們張開雙手的時候,我必掩眼不看你們;即使你們多多禱告,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沾滿血腥。你們要洗滌自己,潔淨自己;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停止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指責殘暴的人,替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你們若願意聽從,就必得吃地上的美物;你們若不聽從,反而悖逆,就必被刀劍吞滅。”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 約翰福音 9:22
    他的父母這樣說,是因為怕猶太人,原來猶太人已經定好了,不論誰承認耶穌是基督,就要把那人趕出會堂。
  • 啟示錄 13:15-17
    又有能力賜給牠,可以把氣息給獸像,使獸像能夠說話,並且能夠殺害那些不拜獸像的人。那從地裡上來的獸,又要所有的人,無論大小貧富,自由的和作奴隸的,都在右手或額上,給自己作個記號。這記號就是獸的名字或獸名的數字,除了那有記號的,誰也不能買,誰也不能賣。
  • 彌迦書 6:16
    你跟隨了暗利的規例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順從了他們的計謀;因此,我必使你荒涼,使你(“你”原文作“她”)的居民被嗤笑;你們也必擔當我民的羞辱。
  • 耶利米書 7:4-11
    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如果你們實在改正自己的所作所為,人與人之間認真施行公正;如果你們不欺壓寄居的,不欺壓孤兒寡婦,不在這地方流無辜人的血,也不跟從別的神,自招禍患;我就讓你們在賜給你們列祖直到永遠的這地方居住。“可是,你們竟然倚靠虛謊無益的話。你們怎可偷盜、兇殺、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跟從你們素不認識的別神,然後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說:‘我們安全啦!’你們這樣就可以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嗎?這稱為我名下的殿,難道在你們眼中看為賊窩嗎?但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 傳道書 5:8
    如果你在一省之中,看到窮人遭受欺壓,公正和公義被奪去,也不必因此驚訝,因為高位者之上有較高的照應,在他們之上還有更高的。
  • 詩篇 50:16
    但神對惡人說:“你怎麼敢述說我的律例,你的口怎麼敢提到我的約呢?
  • 但以理書 3:4-7
    那時,傳令官大聲呼叫說:“各國、各族、說各種語言的人哪!這是傳給你們的命令: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弦琴、豎琴、風笛和各種樂器的聲音,就要俯伏,向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下拜。凡不俯伏下拜的,就必立刻扔在烈火的窰中。”因此,各國、各族和說各種語言的人,一聽見角、笛、琵琶、弦琴、豎琴和各種樂器的聲音,就都俯伏,向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下拜。
  • 約翰福音 11:57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早已下了命令:如果有人知道耶穌在哪裡,就要前來報告,好去逮捕他。
  • 阿摩司書 6:3
    你們認為災禍的日子離開很遠,你們的行為卻招致殘暴的審判。
  • 以斯帖記 3:6-12
    他以為只下手對付末底改一人還是小事,因為有人把末底改的本族告訴了哈曼;所以哈曼設法要把亞哈隨魯王全國所有的猶大人,與末底改一起消滅。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有人在哈曼面前弄卜“普珥”,就是抽籤,逐日逐月地抽,結果抽出了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個種族,散居在王國各省各民族之中;他們的法例與各族的法例不同,他們也不遵守王的法規;所以留下他們,對王實在無益。王若是贊成,請王降旨消滅他們;我願捐出三十四萬公斤銀子,交在管理國務的人手中,納入王庫。”於是王從自己的手中取下戒指,交給猶大人的敵人,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看怎樣好,就怎樣待他們吧。”正月十三日,王的書記都召了來,照著哈曼的一切吩咐,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下旨,又用王的戒指蓋上印,頒給總督、各省的省長和各族的領袖。
  • 傳道書 3:16
    我在日光之下又看見:審判的地方有奸惡,維護公義的地方也有奸惡。
  • 但以理書 6:7-9
    國中所有的監察司、總監、總督、謀臣和省長,一同商議,請王立一條法例,實施一道禁令:無論何人,在三十天內,王啊!除了向你以外,若向任何神或任何人求甚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王啊!現在求你立這禁令,簽署這份文告,使禁令不能更改。按照瑪代和波斯的律法,這樣的禁令是不能廢除的。”於是大利烏王簽署了這禁令文告。
  • 詩篇 52:1
    勇士啊!你為甚麼以作惡自誇呢?神的慈愛是常存的。
  • 歷代志下 6:14-16
    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天上地下沒有神可以和你相比的,你向那些一心行在你面前的僕人,常是守約施慈愛的;你對你的僕人我父親大衛所應許的,你都遵守了,你親口應許,也親手成全,就像今日一樣。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你應許你的僕人我父親大衛說:‘只要你的子孫謹守他們的行為,遵守我的律法,像你在我面前所行的一樣,你就不會斷人在我面前坐上以色列的王位。’現在求你應驗這話吧。
  • 約翰福音 18:28
    清早的時候,猶太人把耶穌從該亞法那裡押往總督的官邸。他們自己沒有進到官邸裡去,恐怕沾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晚餐。
  • 列王紀上 12:32
    耶羅波安又定了八月十五日為節期,像在猶大的節期一樣,他自己在祭壇上獻祭,他在伯特利也是這樣向他所鑄造的牛犢獻祭;他又在伯特利為他所建造的邱壇設立祭司。
  • 1約翰福音 1:5-6
  • 撒母耳記上 22:12
    掃羅說:“亞希突的兒子啊!你要聽。”他回答:“我主啊!我在這裡。”
  • 詩篇 82:1
    神站在大能者的會中,在眾神之中施行審判,說:(本節在《馬索拉文本》包括細字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