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90:1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賽亞書 33:14
    錫安的罪人都懼怕,戰兢抓住不敬虔的人。我們中間有誰能與吞噬的火同住?我們中間有誰能與不滅的火共存呢?
  • 利未記 26:24
    我就要行事與你們作對,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擊打你們。
  • 啟示錄 6:17
    因為他們遭憤怒的大日子到了,誰能站得住呢?」
  • 利未記 26:28
    我就要向你們發烈怒,行事與你們作對,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懲罰你們。
  • 利未記 26:18
    如果這樣,你們還不聽從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懲罰你們。
  • 申命記 29:20-29
    耶和華必不願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妒忌必向他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詛咒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也要從天下塗去他的名。耶和華又必照着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詛咒,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遭受禍害。你們的後代,就是接續你們興起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邦人,看見這地的災禍,以及耶和華所降於這地的疾病,遍地都被硫磺和鹽所侵蝕,不能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長不出來,好像耶和華在怒氣和憤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萬國必說:『耶和華為甚麼向此地這樣做呢?為甚麼要大發烈怒呢?』人必說:『這是因為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去事奉別神,敬拜他們所不認識的神明,這是耶和華未曾允許的。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詛咒都降在這地上。耶和華在怒氣、憤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到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但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為要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 路加福音 12:5
    我提醒你們該怕的是誰:該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把人扔在地獄裏的。是的,我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 詩篇 76:7
    你,惟獨你是可畏的!你的怒氣一發,誰能在你面前站得住呢?
  • 那鴻書 1:6
    他發憤恨,誰能立得住呢?他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他的憤怒如火傾洩而出,磐石因他崩裂。
  • 哥林多後書 5:11
    既然我們知道主是可畏的,就勸導人;但是神是認識我們的,我盼望你們的良心也認識我們。
  • 利未記 26:21
    「你們行事若與我作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災禍擊打你們。
  • 申命記 28:59
    耶和華就必將奇異的災害,就是嚴重持久的災害和長期難治的疾病,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