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篇 65: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诗篇 38:4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如同重担叫我担当不起。
  • 希伯来书 9:14
    何况基督的血,他藉着永远的灵把自己无瑕疵地献给神,更能洗净我们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神。
  • 以赛亚书 6:7
    用炭沾我的口,说:“看哪,这炭沾了你的嘴唇,你的罪孽便除掉,你的罪恶就赦免了。”
  • 诗篇 79:9
    拯救我们的神啊,求你因你名的荣耀帮助我们!为你名的缘故搭救我们,赦免我们的罪。
  • 启示录 1:5
  • 诗篇 40:12
    因有无数的祸患围困我,我的罪孽追上了我,使我不能看见,这罪孽比我的头发还多,我的胆量丧失了。
  • 1约翰福音 1:7-9
  • 撒迦利亚书 13:1
    “在那日,因罪恶与污秽的缘故,必有一泉源为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而开。”
  • 加拉太书 5:17
    因为肉体的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肉体相争,这两个彼此敌对,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
  • 诗篇 51:2-3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涤净尽,洁除我的罪!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 约翰福音 1:29
    第二天,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的!
  • 撒母耳记下 12:7-13
    拿单对大卫说:“你就是那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我救你脱离扫罗的手;我将你主人的家业赐给你,将你主人的妃嫔交在你怀里,又将以色列和犹大家赐给你;若还嫌少,我也会如此这般加倍赐给你。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做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用刀击杀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子为妻,借亚扪人的刀杀死他。现在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因你藐视我,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子为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灾祸攻击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你身边的人,他要在光天化日下与你的妃嫔同寝。你在暗中做那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在日光之下做这事。’”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去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
  • 弥迦书 7:8-9
    我的仇敌啊,不要向我夸耀。我虽跌倒,仍要起来;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作我的光。我要承受耶和华的恼怒,直到他为我辩护,为我伸冤,因我得罪了他;他要领我进入光明,我必得见他的公义。
  • 以赛亚书 1:18-19
    耶和华说:“来吧,我们彼此辩论。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你们若甘心听从,必吃地上的美物;
  • 罗马书 7:23-25
    但我看出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内心的律交战,把我掳去,使我附从那肢体中罪的律。我真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这样看来,一方面,我内心顺服神的律,另一方面,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 诗篇 51:7
    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