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44: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耶利米書 15:13
    因爾罪惡、我必於爾四境、使爾貨財寶物被掠、不給以值、
  • 申命記 32:30
    若非其磐石鬻之、耶和華付之、則敵一焉能驅千、二焉能逐萬、
  • 以賽亞書 52:3-4
    耶和華曰、爾昔見鬻、未嘗得值、爾今見贖、亦不需金、主耶和華曰、昔我民下埃及而寓之、亞述人無故虐遇之、
  • 士師記 3:8
    故耶和華怒以色列人、付之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手、事之八年、
  • 啟示錄 18:13
    亦有肉桂、荳蔻、香料、香膏、乳香、酒、油、麵、麥、牛、羊、馬、車、及人之身與靈也、
  • 士師記 2:14
    耶和華怒以色列族、付於虜者之手、鬻於四周之敵、使不能禦之、
  •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曰、我出爾母、離書安在、我鬻爾身、債主為誰、爾之見鬻、以爾罪故、爾母見出、以爾愆故、
  • 尼希米記 5:8-12
    謂之曰、我同宗猶大人鬻於異邦、我儕盡力贖之、爾曹乃鬻同宗、且鬻於我儕耶、彼眾默然、無詞以對、我又曰、爾曹所為不善、爾之行事、不當寅畏我之上帝、免我敵諸國之謗乎、我與同宗及僕、亦以金穀貸民、求爾與我、免其利息、今請以其田疇、葡萄園、橄欖園、及第宅、並所取金穀酒油百一之利、悉反之、眾曰、我必反之、不取於彼、咸遵爾言、我遂召祭司至、使眾發誓、踐其所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