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33: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3
    上帝曰、宜有光、即有光。
  • 詩篇 33:6
    耶和華兮命甫頒而穹蒼受造、言一出而天象羅布兮、
  • 詩篇 148:5-6
    耶和華一言、萬物受造、故當稱揚之兮、使庶彙各得其所、歷世勿替、主降其命、宇宙不忒兮、
  • 啟示錄 4:11
    曰、主造萬物、萬物受造、仍存不敝、皆遵主旨、宜其以尊榮權力、歸於主焉、
  • 歌羅西書 1:16-17
    萬物以之而造、不論在天在地、有形無形、有位執政權力者、皆以之造、而歸向之、上帝之子先萬物、萬物以之恆存、
  • 希伯來書 11:3
    吾惟信、知天地以上帝命而造、有形由無形而出、
  • 希伯來書 1:3
    厥子顯其光華、肖乎其質、以大命載萬物、既舍己贖我罪、後在天坐至大者右、
  • 詩篇 119:90-91
    爾言真實、歷世不易、維彼大地、為爾奠定兮、宇宙之中、莫非爾僕、聽從爾命、至今尚存兮、
  • 詩篇 93:5
    耶和華兮、爾之法度至真、爾之居處至聖、永世靡暨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