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3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1:47
    耶穌見拿但業至、指之曰、是誠以色列人、無詭譎者、
  • 羅馬書 5:13
    法未立、罪在世、惟無法、則有罪不為犯法、
  • 啟示錄 14:5
    口無偽言、無疵於上帝位前、
  • 哥林多後書 5:19-21
    即上帝託基督、令世人與之復親、不以世人有罪、而以斯道付我儕、是吾儕基督使、上帝使我勸爾、吾代基督求爾、與上帝復親、基督未嘗有罪、上帝以基督代我為贖罪之祭、使我緣基督稱義於上帝矣、
  • 彼得前書 2:1-2
    當去諸暴戾、詭譎、偽善、媢嫉、毀謗、如孩提初生索乳、宜求真道、使爾漸長、
  • 利未記 17:4
    不攜至會幕前、獻於我者、必擬其過、如流血之罪、絕之民中。
  • 哥林多後書 1:12
    我非恃人智、恃上帝恩、以上帝所賦之丹心誠意、往來於世、在爾間為尤甚、此我所喜、心所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