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篇 18: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撒母耳记上 26:23
    耶和华赐福给公义、信实的人。今天耶和华把你交在我手中,但我不愿下手伤害耶和华所膏立的王。
  • 马太福音 18:8-9
    “如果你的手或脚使你犯罪,就砍掉它!因为肢体残缺着进入永生,总比四肢健全却被丢进永远不灭的火中好。如果你的一只眼睛使你犯罪,就剜出来丢掉它吧!独眼进入永生,总比双目健全却被丢进地狱的火中好。
  • 诗篇 37:27
    你要离恶行善,就必永远安居。
  • 诗篇 11:7
    因为耶和华是公义的,祂喜爱公义。正直的人必见祂的面。
  • 马太福音 5:29-30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剜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
  • 诗篇 17:3
    你试验过我的心思,夜间鉴察过我,磨炼过我,找不出任何过犯;我立志口不犯罪。
  • 历代志上 29:17
    我的上帝啊,我知道你洞察人心,喜爱正直的人。我怀着正直的心甘愿献上这一切,我也看见你这里的子民甘心乐意地将财物献给你。
  • 诗篇 7:1-8
    我的上帝耶和华啊,我投靠你,求你拯救我脱离追赶我的人。别让他们像狮子般撕裂我,无人搭救。我的上帝耶和华啊,倘若我犯了罪,手上沾了不义;倘若我恩将仇报,无故抢夺仇敌,就让仇敌追上我,践踏我,使我声名扫地。(细拉)耶和华啊,求你发怒攻击我暴怒的仇敌。我的上帝啊,求你来伸张正义。愿万民环绕你,愿你从高天治理他们,愿你审判万民!至高的耶和华啊,我是公义正直的,求你为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