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6: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6:10
    何則、天主不負有心人、對於爾等之工作、爾等之敬愛聖名、供養聖徒、至今未懈、天主必不致忘懷也。
  • 瑪拉基書 3:17
  • 箴言 13:20
  • 提多書 3:8
    此言也、真實無妄。願爾以此事切實講明、務使信奉天主之人、兢兢業業、為善毋懈。此事也、盡善盡美、裨益人群。
  • 以弗所書 1:1
    奉天主恩旨、而為基督耶穌宗徒者、葆樂、致書於伊法所信奉基督耶穌之諸聖徒曰:
  • 以賽亞書 62:4
  • 詩篇 116:15
    我主待聖徒。猶似掌上珠。其生固足珍。其死價尤殊。
  • 箴言 8:31
  • 箴言 12:26
  • 以弗所書 5:25-27
    為夫者當愛其妻、亦如基督之愛教會;基督為教會而舍己、以聖道和水、洗之使潔、俾其成聖、為己造就光華燦爛之教會、既無瑕疵、又無縐容、惠中秀外、玉潔冰清。
  • 加拉太書 6:10
    是故吾人亟應隨機為有益於人之事、而尤以扶助同道中人、為當務之急也。
  • 詩篇 119:63
    敬主之人。為我良朋。
  • 使徒行傳 9:13
    亞拿尼亞曰:『主、歷聞人言、彼於耶路撒冷迫害聖徒、無所不用其極;
  • 歷代志下 6:41
  • 詩篇 101:6
    惟願求賢良。與我共國事。簡拔忠實徒。充我心腹吏。
  • 約翰一書 3:14-17
    須知吾輩已因實行友愛之道、而出死入生,而彼不具愛德者、則依然未脫死域也。凡嫉惡其兄弟、罪同殺人;而殺人者、其無永生存乎其身、可知矣。吾主曾為吾人舍生致命、天主之愛德、於此可見。然則吾人亦宜為兄弟舍生致命矣。若有人擁有斯世之財富、見其兄弟有急、而閉塞其同情之心、則安得有天主之愛德、存於其衷乎。
  • 詩篇 30:4
    肉我白骨。生我於死。
  • 雅歌 7:10
  • 雅歌 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