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47: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瑪拉基書 4:4
    我僕摩西之法律、我在何烈所命、傳於以色列之典章律例、爾其憶之、
  • 詩篇 78:5
    彼定律於雅各、立法於以色列、命我列祖示於子孫兮、
  • 申命記 33:2-4
    曰、耶和華至自西乃、起自西珥、著自巴蘭、來自萬聖、法律出其右手、勢如烈火、彼眷愛斯民、眾聖在其手中、坐其足下、領受其言、摩西命以法律、為雅各會眾之恆業、
  • 申命記 5:22
    以上諸言、耶和華在山上、由火雲幽暗中、大聲諭爾會眾、此外無復增益、書之二石版、以授於我、
  • 申命記 6:1
    此誡命典章律例、乃爾上帝耶和華所命、以教爾者、使爾行之於爾所得為業之地、
  • 申命記 5:31
    惟爾侍立我側、我將以誡命典章律例示爾、以教斯民、使行於我所賜為業之地、
  • 申命記 4:45
    法度典章律例、出埃及後、摩西以之諭於以色列人、
  • 申命記 4:8
    有何大國、典章律例、如是公平、若我今日所宣於爾者乎、○
  • 申命記 4:1
    以色列人歟、我今教爾遵守之典章律例、宜聽從之以得生、爾祖之上帝耶和華賜爾之地、可入而承之、
  • 詩篇 76:1
    上帝見知於猶大、其名為大於以色列兮、
  • 詩篇 103:7
    以其經營示摩西、以其作為示以色列人兮、
  • 提摩太後書 3:15-17
    且自幼穉識聖書、能使爾智、以致拯救、由於信之在基督耶穌中者、凡由上帝所感之聖經、有益於訓誨、督責、反正、習義、致屬上帝者得以純全、悉備善工、
  • 申命記 4:12-13
    耶和華由火中諭爾、爾聞其聲、不見其象、彼以爾所當守之約示爾、十誡是也、並書之二石版、
  • 羅馬書 9:4
    彼固以色列人、得為上帝子、有榮耀、諸約、律例、禮儀、應許、
  • 羅馬書 3:2
    曰、凡事多益、首則上帝之詔託之、
  • 出埃及記 21:1-23
    茲有律例、當宣於民前曰、如購希伯來僕、可役事六年、迨七年、則使之自由、不索贖金、若孑身而來、則亦孑身而去、有妻則與俱去、若主給妻、生有子女、則妻孥屬主、僕孑然而去、若僕明言、我愛吾主、及我妻孥、不欲自由、則其主攜之詣上帝前、附門或門橛、以錐貫其耳、僕則恆事之、○如人鬻女為婢、則弗釋之、不與僕同、若主納之、而不見悅、則許其贖身、既已欺之、不可鬻於他族、若聘之與子、則當視之如女、若別有所娶、則其衣食之資、好合之誼、不可闕如、若不行此三者、則容其自去、毋索贖金、○擊人死者、殺無赦、若非謀殺、乃上帝付於其手、我必為之定可避之區、若擅攻其鄰、以詭計殺之、雖逃於我壇、亦執而殺之、○擊父母者、殺無赦、○虜人而鬻之、或留於其手者、殺無赦、○詛父母者、殺無赦、○如人相爭、或擊以石以拳、傷不至死、惟臥於牀、後起扶杖而出、則擊之者免刑、惟償其失時之值、醫之使愈、○以杖擊僕婢、而斃杖下者、必受刑、若一二日不死、則不受刑、蓋以金購之也、○如人相鬥、傷妊婦墮胎、而無他害、則當罰金、依其夫所定、折中於士師、若有他害、則當以命償命、
  • 出埃及記 20:1-21
    上帝垂諭曰、我乃爾之上帝耶和華、導爾出埃及、脫於奴隸之室、○余而外、勿更有他神、○勿雕偶像、勿造上天下地、地下水中、百物之像、勿拜跪、勿崇奉、以我耶和華爾之上帝、乃忌邪之上帝、惡我者、討其罪、自父及子、至三四世、愛我守我誡者、錫之慈惠、至千百世、○勿妄稱爾上帝耶和華之名、蓋耶和華必不以妄稱者為無罪、○當誌安息日、守之為聖、六日間、宜勤勞、作爾庶務、惟七日、乃爾上帝耶和華之安息、是日爾與子女、僕婢牲畜、及寓爾家之遠人、皆勿操作、蓋六日間、耶和華造天地海、暨其中萬物、七日休息、故耶和華錫嘏於安息日、別之為聖、○當敬爾父母、以致延年於爾上帝耶和華所賜之地、○毋殺人、○毋行淫、○毋攘竊、○毋妄證以陷人、○毋貪人之第宅、與其妻室、僕婢牛驢、及凡所有、○民見雷轟、電閃、角鳴、烟騰於山、則戰懼、遙立、謂摩西曰、汝與我言、我必聽從、上帝勿與我言、恐我死亡、摩西曰、勿懼、上帝臨格以試爾、俾爾敬畏、免干厥罪、民仍遙立、摩西進於上帝所居晦冥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