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2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7:8
    「如果案件複雜,難以決斷,如謀殺、訴訟、人身傷害等,就要把案件帶到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地方,
  • 歷代志下 19:8
    約沙法還在耶路撒冷委任一些利未人、祭司和以色列族長替耶和華斷案,審理訴訟。他們就住在耶路撒冷。
  • 申命記 17:18
    他登基後,要在利未祭司面前為自己抄錄一份律法書,
  • 撒母耳記下 8:18
    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統管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大衛的眾子都做首領。
  • 歷代志下 11:22
    羅波安就立她所生的兒子亞比雅為太子,以便讓他繼承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