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19: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提摩太後書 2:22
    戒血氣之欲、從仁、義信、與清心籲主名者相睦、
  • 雅各書 1:21-25
    道栽培於心、祗承以救爾魂、不第聞道已也、實踐之、毋自欺、聞而不行者、譬人以鏡鑒面、過此以往、其形容若何、遂忘之矣、不強制人之良法、人詳察而常目在之、非猶夫聞而忘者、必若遵而行者、如是則得福、
  • 提多書 2:4-6
    使少婦敬夫慈子、必廉節貞靜、處內懿行、毋違夫子、免人謗讟上帝道、爾勸幼男以廉節、
  • 詩篇 25:7
    耶和華兮、余也壯時作惡、願毋追念、爾也矜憫為懷、請惟予之繫戀、
  • 約書亞記 1:7
    惟爾強志壯心、守我僕摩西所諭之律法、不偏於左、不偏於右、則不論所往、俾爾納福。
  • 提摩太後書 3:15-17
    爾自幼識聖經、因而有智、信基督耶穌得救、諸經本上帝所默示、有益於教誨、督責、正己、學義、俾事上帝之人、無不練達、百善悉備、
  • 詩篇 34:11
    爾小子聽之、我將以畏耶和華之道示爾兮。
  • 詩篇 119:11
    予以爾言、藏之於心、免余陷罪觸法兮、
  • 箴言 1:10
    爾小子、惡人誘爾、不可從也。
  • 詩篇 1:1-3
    惡者之謀兮弗從、罪人之途兮弗蹤、侮慢之位不居兮、福祉來降。以耶和華之律法為悅、思之維之、夜以繼日。譬彼林木、植於溪旁、隨時結果、其葉青蒼、百事允臧。
  • 詩篇 119:97-105
    爾有律法、我愛之甚切、懷思竟晷兮、爾示我以法度、我服膺之、故較敵人尤智慧兮、我恆思爾法、故較師傅、尤通達兮、我恪守爾道、故較老成、尤明晰兮、余跬步自謹、不行惡途、欲守爾道兮、爾訓迪之予加、我不敢違爾法度兮、爾之言詞、入於我口、甘勝於蜜兮、我受爾道、俾我曉然、憾一切邪術兮。○爾道若燈、光燭我徑兮、
  • 約翰福音 15:3
    今爾曹以我所傳之道而治者也、
  • 詩篇 19:7-11
    耶和華兮、其律全備、可以蘇困兮、其法真實、可以破愚兮、其命正直、可以悅志兮、其誠純潔、可以發矇兮、其道至清而至久兮、其典至公而至義兮、較金尤貴兮、雖兼金之豐饒、亦無足比兮、較蜜尤甘兮、雖蜂房之滴瀝、亦不能擬兮、我為爾僕、得此兮為儆戒、守此兮為大賚、
  • 箴言 4:10-17
    爾小子、聽我言、可享遐齡。我訓爾以智、導爾以道。維爾徐行、步履從容、爾雖疾趨、無虞失足。守遺訓而不失、則可得生。惡者之途毋履、罪人之路毋由、見則避之、裹足而不入。惡人不為不軌、則卧有不安、不使人傾危、則寢有不暇。其所飲食、若餅若酒、皆取諸非義。
  • 箴言 4:1
    二三子、宜聽父訓、而志於道。
  • 申命記 6:6-9
    我今日所命爾者、當存於心、黽勉誨子、處於室、行於途、或寢或興、恆以此為訓。以其箴言、繫於手、服於顙、銘於橛、書於門、以為記錄。
  • 箴言 6:20-35
    爾小子、宜守父命、毋違母儀。謹佩於心、繫之於項。行時則導爾、寢時則保爾、寤時則語爾。是父母之命、照爾若輝光之燭、責善之言、導爾入生命之途。不惑於淫婦、不聽其諂媚。勿為色所誘、勿為目所迷。饅首一角、即可招妓、淫人之妻、則喪生命。豈有抱火而衣不焚、豈有履炭而足不爇。淫人妻者、亦若是、凡捫之者、咸有罪愆。竊物充饑、尚治其罪、被人所執、償之七倍、償之不足、盡出所有。淫人妻者、必無智慧、己之生命、因以喪亡。受毀傷、加凌辱、終不能洗其恥矣。其夫知之、不勝憤怒、欲報厥怨、必不寛宥、不許金贖、不受厚禮、終懷深憾。
  • 箴言 1:4
    使拙者明徹、少者通達。
  • 詩篇 78:4-8
  • 傳道書 11:9-12:1
    維爾小子、幼而嬉戲、其志愉快、隨心所欲、隨目所視、當思上帝必鞫爾、故必去欲絕邪、蓋幼稚之時、亦屬於虛。年當少壯、必及時敬造化之主、宜憶勿忘、斯時也、患難憂愁之日尚未至。
  • 約伯記 13:26
    爾錄我名於爰書、置諸極典、爾記我惡於壯歲、使受酷刑。
  • 箴言 5:7-23
    爾小子、尚其聽之、毋棄我言。當遠淫婦、毋入其室、恐爾精力為之漸耗、恐爾壽齡為之日促、於是爾之貨財為人所得、爾之物產為人所有、及其終也、形消骨立、號泣不勝、曰、我不受教、藐視箴規、不聽師訓、不納良言、在大會中、幾遭扑責。○孰若娶妻、如鑿井以自飲、開河而自汲、毋他汲、毋他飲也。壯而有室、好合無間、永期懽樂、如水溶溶。
  • 歷代志下 6:16
    以色列族之上帝耶和華、又許爾僕大闢、曰、如爾子孫、所為謹恪、行於我前、守我律法、克肖乎爾、則必不絕爾嗣、繼以色列國位、今求以色列族之上帝耶和華、所許爾僕大闢之言、俾有效驗。
  • 路加福音 15:13
    未幾、季子挾貲遠遊異地、在彼無度、蕩費其業、
  • 約伯記 1:5
    歲以誕日之先後、肆筵既遍、約百乃召眾子、欲贖其罪、夙興、為之各獻燔祭、自謂吾子不無愆尤、遐棄上帝。約百所為恆若此。○
  • 箴言 7:7
    則見群少年、懵然無知、中有少者、更乏智慧、
  • 申命記 17:18
    既登國位、必從祭司利未人所存之律法、錄成卷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