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19:7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3:19
    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 希伯來書 12:10-11
    肉身之父都是短時間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靈性之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份。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痛苦;後來卻為那經過鍛鍊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的果子。
  • 詩篇 25:10
    凡遵守他的約和他法度的人,耶和華都以慈愛信實待他。
  • 詩篇 89:30-33
    「倘若他的子孫離棄我的律法,不照我的典章行,背棄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誡命,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不叫我的信實廢除。
  • 詩篇 119:7
    我學習你公義的典章,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
  • 創世記 18:25
    你絕不會做這樣的事,把義人與惡人一同殺了,使義人與惡人一樣。你絕不會這樣!審判全地的主豈不做公平的事嗎?」
  • 申命記 32:4
    「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一切所行的都公平;他是信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
  • 詩篇 119:160
    你話語的精髓是真實的,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永遠長存。
  • 詩篇 119:62
    我因你公義的典章,夜半起來稱謝你。
  • 詩篇 119:128
    你的一切訓詞,在萬事上我都以為正直;我恨惡一切虛假的行徑。
  • 羅馬書 3:4-5
    絕對不會!不如說,神是真實的,而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以致你責備的時候顯為公義;你被指控的時候一定勝訴。」我姑且照着人的看法來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要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 約伯記 34:23
    神不必再三傳人到他面前受審判。
  • 耶利米書 12:1
    耶和華啊,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總是顯為義;但有一件,我還要與你理論: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