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19:7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3:19
    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 希伯來書 12:10-11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 詩篇 25:10
    凡遵守他的約和他法度的人,耶和華都以慈愛誠實待他。
  • 詩篇 89:30-33
    倘若他的子孫離棄我的律法,不照我的典章行,背棄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誡命,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
  • 詩篇 119:7
    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
  • 創世記 18:25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 申命記 32:4
    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
  • 詩篇 119:160
    你話的總綱是真實;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
  • 詩篇 119:62
    我因你公義的典章,半夜必起來稱謝你。
  • 詩篇 119:128
    你一切的訓詞,在萬事上我都以為正直;我卻恨惡一切假道。
  • 羅馬書 3:4-5
    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我且照着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 約伯記 34:23
    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他面前再三鑒察。
  • 耶利米書 12:1
    耶和華啊,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顯為義;但有一件,我還要與你理論: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