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06:4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士師記 2:14
    故耶和華怒以色列族、付於四周之敵、為人所虜、莫能扞禦。
  • 申命記 28:29
    雖至日中、如處幽暗、遍捫不見、與瞽無異、爾凡所為、不獲亨通、恆被人虐取強據、不蒙拯救。
  • 申命記 28:48
    故耶和華必遣敵攻爾、使爾饑渴、裸體匱乏、服役於敵、彼於鐵軛置於爾頸、迨爾滅亡。
  • 申命記 28:33
    爾之土產、爾之操作、將為爾素所未識之民並吞殆盡、爾將為人虐取、為人挾制、歷久如是。
  • 士師記 3:8
    故耶和華怒以色列族、付之於米所波大米王、古山哩薩田、為其役事、凡歷八年。
  • 尼希米記 9:27-38
    故爾使之困於敵國、遭難之時、彼呼籲爾、爾自天俯聽、矜憫靡涯、累賜扶危之士、不為敵所害。既釋之後、彼復行惡於爾前、爾假手於敵、使敵人統轄之、民仍籲爾、爾自天垂聽、體恤倍至、屢加援手。加以訓誨、使服爾律例、彼妄自誇大、不從爾命、爾之法度、遵之者則得生、彼故犯之、強項難馴、背命不聽。爾之恆忍、歷年已久、以爾之神、感諸先知、訓迪斯民、彼不聽從、故爾使異邦人敗之。惟爾上帝、仁慈矜憫、施恩無涯、故不遐棄斯民、滅之務盡。我之上帝、至尊至能、允宜寅畏、許人以恩、必踐其言、凡我列王、諸伯、祭司、先知、長老、庶民、自亞述王迄於今日、所遭患難、爾毋以為未足。爾雖降災、必無不義、爾所行惟善、我所行惟惡、我之列王、諸伯、祭司、長老、不守爾所諭之律例、禁令法度、爾施厚恩、賜其得國、恢廓腴壤、彼猶不悛厥惡、不奉事爾。爾以斯土、賜我列祖、得其物產、食其肥甘、我今日嗣之、當為爾僕。爾罰我罪、使我國之豐亨見奪於異邦列王、彼轄我及我牲畜、任意以為、使我艱苦備嘗。
  • 士師記 6:1-6
    以色列族復行惡於耶和華前、耶和華以之付於米田族手、凡歷七年。既為米田族所敗、遂營山窟居巖洞、扼其險要。以色列族耕稼既畢、米田亞馬力與東方之人、咸來攻擊、建置營壘、凡土所產、悉被斬艾、至於迦薩。以色列族食物無存、牛羊與驢亦盡。敵與駱駝、牲畜、帷幕、如蝗眾多、不可勝數、既至、欲滅斯土。以色列族、緣米田人故、匱乏特甚、呼籲耶和華。
  • 士師記 10:7-18
    耶和華震怒、付之於非利士人及亞捫人手、彼暴虐挾制居基列、約但東亞摩哩人地之以色列族、歷十八年。亞捫族亦渡約但攻猶大便雅憫以法蓮族、以色列族悚懼、籲耶和華曰、舍我上帝、服事巴力、我實有罪。耶和華諭以色列族曰、我豈非拯爾於埃及人、亞摩哩人、亞捫人、非利士人者乎。昔西頓人、亞馬力人、馬雲人虐爾、爾籲時、我援爾於其手。汝乃棄我、事他上帝、故不復救爾。爾所簡之上帝、爾可籲之、使彼拯爾於難。以色列族曰、我已犯罪、任爾譴責、惟祈今日得救為幸。遂去他上帝、事耶和華。耶和華見以色列族困苦、則中心愀然。當時亞捫族集、建營於基列、以色列族集、建營於米斯巴。基列民及其長相議曰、誰先戰亞捫族、必為基列民之牧。
  • 士師記 4:1-2
    以忽既沒、以色列族仍行惡於耶和華前、耶和華付於都夏朔之迦南王耶賓、居外邦夏羅設之西西喇、為其軍長、
  • 申命記 28:25
    耶和華必使爾為敵所敗、爾合一處而去、必分七途而遁、播棄於天下億兆之中。
  • 申命記 32:30
    如其上帝弗鬻之、如耶和華未棄之、則一可襲千、二可驅萬。
  • 士師記 3:12
    以色列族又行惡於耶和華前、故耶和華使摩押王厄倫強盛、聚亞捫、亞馬力二族、攻以色列族、據有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