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06: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7:16
    你要吞滅耶和華-你的上帝交給你的各民族,你的眼目不可顧惜他們。你也不可事奉他們的神明,因為這必成為你的圈套。
  • 出埃及記 23:33
    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免得他們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明,必成為你的圈套。」
  • 士師記 2:3
    因此我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明必成為你們的圈套。』」
  • 歷代志下 33:2-9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列國那些可憎的事。他重新建築他父親希西家所拆毀的丘壇,為諸巴力築壇,造亞舍拉,又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它們。他在耶和華殿中築壇,耶和華曾指着這殿說:「我的名必永遠在耶路撒冷。」他在耶和華殿的兩個院子為天上的萬象築壇,並在欣嫩子谷使他的兒子經火,又觀星象,行法術,行邪術,求問招魂的和行巫術的,多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他在上帝殿內立雕刻的偶像;上帝曾對大衛和他兒子所羅門說:「我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和這殿,必立我的名,直到永遠。只要以色列人謹守遵行我藉摩西吩咐他們的一切律法、律例、典章,我就不再使他們的腳挪移,離開我所賜給他們列祖之土地。」瑪拿西引誘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行惡,比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滅的列國更嚴重。
  • 列王紀下 17:16-17
    他們離棄耶和華-他們上帝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造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使他們的兒女經火,占卜,行法術,出賣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
  • 士師記 2:12-15
    他們離棄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去隨從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明,向它們叩拜,惹耶和華發怒。他們離棄了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發作,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把他們交給四圍仇敵的手中,以致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也不能站立得住。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的手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就極其困苦。
  • 出埃及記 34:15-16
    你不可與那地的居民立約,因為他們隨從自己的神明行淫;祭他們神明的時候,有人邀請你參加,你就會吃他的祭物。你為你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因着隨從她們的神明行淫,就引誘你的兒子也隨從她們的神明行淫。
  • 以西結書 20:28-32
    我領他們到我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他們看見各高岡、各茂密的樹,就在那裏獻祭,獻上惹我發怒的供物,也在那裏焚燒馨香的祭,獻澆酒祭。我就對他們說:你們去的那丘壇叫甚麼呢?它名叫巴麻,直到今日。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仍要照你們祖先所做的玷污自己嗎?還要照他們可憎的事行淫嗎?當你們獻上供物,使你們兒子經火的時候,你們仍用各樣的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以色列家啊,我豈能讓你們求問呢?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讓你們求問。「你們說:『我們要像列國和列邦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與石頭。』你們所起的心意萬不能成就。」
  • 士師記 2:17
    然而,他們卻不聽從士師,竟隨從別神而行淫,向它們叩拜。他們列祖所行的道,所聽從耶和華的命令,他們都速速偏離了,並不照樣遵行。
  • 列王紀下 17:8-11
    隨從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外邦人的風俗和以色列諸王所立的規條。以色列人暗中行不正的事,違背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在他們所有的城鎮,從瞭望樓直到堅固城,建築丘壇;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立柱像和亞舍拉;在各丘壇上燒香,效法耶和華在他們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的,又行惡事,惹耶和華發怒。
  • 詩篇 78:58
    以丘壇惹他發怒,以雕刻的偶像使他忌恨。
  • 士師記 10:6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和亞斯她錄,以及亞蘭的神明、西頓的神明、摩押的神明、亞捫人的神明、非利士人的神明。他們離棄耶和華,不事奉他。
  • 約書亞記 23:13
    就要確實知道,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必不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羅網、圈套、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們在耶和華-你們上帝所賜的這美地上滅亡。
  • 以西結書 16:15-63
    「只是你仗着自己美貌,又憑着你的名聲行淫。你向路人縱情淫亂,你的美貌就屬於他的了。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做成彩色丘壇,在其上行淫。這樣的事本不該有,以後也不該發生。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你拿你的錦繡衣裳為它們披上,把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它們面前;你把我賜給你的食物,就是我賜給你享用的細麵、油和蜂蜜,都擺在它們面前作為馨香的供物。事情就是這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拿你為我所生的兒女獻給它們吞噬。你的淫亂豈是小事?你竟把我的兒女殺了,使他們經火獻給它們!你做這一切可憎和淫亂的事,並未追念你幼年的日子,那時你赤身露體,在血中打滾。」「你有禍了!你有禍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做這一切惡事之後,又為自己建造土墩,在各廣場上築起高臺。你在各個街頭建造高臺,使你的美貌變為可憎;又向所有過路的人招手,多行淫亂。你也和你那放縱情慾的鄰邦埃及人行淫,增添你的淫亂,惹我發怒。看哪,我伸手攻擊你,減少你的福分,卻將你交給恨惡你的非利士人,讓他們任意待你。他們為你的淫行也感到羞恥。你尚且不滿意,又與亞述人行淫,但與他們行淫之後,仍不滿足;於是你與那稱為貿易之地的迦勒底多行淫亂,即使這樣,你仍不滿足。「你的心何等脆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做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恥的妓女所做的,在各個街頭建造土墩,在各廣場上築高臺;但你藐視行淫的賞金,又不像妓女。你這行淫的妻子啊,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凡妓女都是得人贈禮,你反倒餽贈你所愛的人,倒貼他們,使他們從四圍來與你行淫。你的淫行與其他婦女相反,不是人要求與你行淫;是你給人賞金,不是人給你賞金;你是相反的。」「你這妓女啊,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放縱情慾,露出下體,與你所愛的行淫,因你敬拜一切可憎的偶像,就像自己兒女的血獻給它們,所以,看哪,我要聚集所有與你交歡的情人,不論是你所愛的或你所恨的,聚集他們從四圍到你那裏來;我要在他們面前暴露你的下體,使他們看盡你的下體。我也要審判你,如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我要在憤怒和妒忌中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我要把你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必拆毀你的土墩,毀壞你的高臺,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美麗的寶物,留下你赤身露體。他們必聚集眾人攻擊你,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劍刺透你,用火焚燒你的房屋,在許多婦女眼前審判你。我必使你不再行淫,你也不再給賞金。我止息了向你所發的憤怒,我的妒忌也離開了你;這樣,我就平靜,不再惱怒。因你不追念幼年的日子,反而在這一切的事上惹我發烈怒,所以,看哪,我必照你所做的報應在你頭上。在你一切可憎的事上,你不是還行了淫亂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看哪,凡說俗語的必用這俗語攻擊你,說:『有其母必有其女。』你實在是你母親的女兒,厭棄丈夫和兒女;你也是你姊妹的姊妹,厭棄丈夫和兒女。你的母親是赫人,父親是亞摩利人。你的姊姊是撒瑪利亞,她和她的女兒們住在你北邊;你的妹妹是所多瑪,她和她的女兒們住在你南邊。你不只效法她們的行為,照她們可憎的事去做,不消多時,你所做的一切就比她們更惡。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的妹妹所多瑪與她的女兒們並未做你和你女兒們所做的事。看哪,你的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女兒們都驕傲,糧源充足,大享安逸,卻不扶持困苦和貧窮人的手。她們狂傲,在我面前做可憎的事,我看見了就把她們除掉。撒瑪利亞所犯的罪不及你的一半,你所做可憎的事比她更多;比起你所做這一切可憎的事,你的姊妹倒顯為義。你既為你的姊妹辯護,就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因你所犯的罪比她們更可憎,她們比你倒顯為義;你既使你的姊妹顯為義,就要抱愧,擔當自己的羞辱。」「我必使她們被擄的歸回,使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們、撒瑪利亞和她的女兒們,並與你一起被擄的都歸回;好使你擔當自己的羞辱,為所做的一切抱愧,讓她們得到安慰。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們必回復原狀;撒瑪利亞和她的女兒們必回復原狀;你和你的女兒們也必回復原狀。在你驕傲的日子,你的妹妹所多瑪豈不是你口中的笑柄嗎?在你的惡行顯露以前,那受了凌辱的亞蘭女兒們和亞蘭四圍非利士的女兒們,都在四圍藐視你。耶和華說:你的淫蕩和可憎之事,你自己要擔當。」「主耶和華如此說:你這輕看誓言而背約的,我必照你所做的報應你。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我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當你接納你的姊姊和妹妹時,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她們賞給你做女兒,卻不是按着我與你所立的約。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惡行時,心中追念,自覺慚愧,又因羞辱就不再開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士師記 2:19
    但士師一死,他們又轉去行惡,比他們祖宗更壞,去隨從別神,事奉叩拜它們,總不放棄他們的惡習和頑梗的行為。
  • 士師記 3:5-7
    以色列人住在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間,娶他們的女兒,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事奉他們的神明。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忘記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去事奉諸巴力和亞舍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