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05: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3:6
  • 詩篇 135:4
    雅谷膺主選。義塞承主恩。
  • 以賽亞書 44:1-2
  • 詩篇 106:5
    俾我親沾。天民之福。俾我同享。帝族之樂。爾國發榮。吾心乃足。
  • 約翰福音 15:16
    爾未擇予、而予擇爾、且命爾進而結實、長保厥實。如此、則爾因我名以求於父者、莫不見賜。
  • 以賽亞書 41:8
  • 羅馬書 9:4-29
    我兄弟骨肉者、義塞人也;其名分則屬天主之子女;凡光榮、盟約、律法、禮儀、以及重重恩諾、無一而非其固有之家業;列祖其祖也、依血統而論、即基督亦彼之所出;然而基督者、固萬有共仰、萬世爭誦之造化主也。然則天主果食其言矣乎?無是理也!蓋出自義塞者、非必盡為義塞人;而亞伯漢之苗裔、亦非必盡為其子女。經云:『惟依灑格所生、乃得稱為汝裔。』於此可見天主之子女、不以血統為據、而惟恩諾是憑。恩諾云何?曰:『明年此時、予當重臨、灑蕾必產麟兒。』不第此也、尚有莉百嘉者、從吾祖依灑格而懷雙胎。當時二子尚未出生、善惡未形、而天主欲明示簡選之不憑人力、惟憑恩旨也、乃謂莉百嘉曰:『來日長當事幼。』經云:『余愛雅谷伯、而憎伊梢』、此之謂也。然則吾將何說?豈在天主亦有不義乎?無是理也!昔天主曾告摩西曰:『吾欲寵者寵之、吾欲憐者憐之。』此固非人意與人力、所得而左右、惟在慈惠天主之矜恤而已。經中又載告諭法老之言曰:『吾使爾崛興、用顯吾能於爾身、用彰吾名於普世。』蓋矜恤人者惟天主、使人冥頑、亦惟天主而已。爾將謂予曰:既如此、則天主尚何復責人?夫孰能違其意乎?嗟爾蒼生、爾何人斯、乃敢質問天主!被製之物、豈能反詰製之者曰:汝何為而造我如此耶?抑陶人於泥無自由處置之權、而不能於同一撮土中、製成貴賤不同之器耶?若天主欲宣其威而彰其德、對於可惡可毀之器、已予百般容忍、而對於吾人預定為榮貴之器、沛加恩澤、以揚其無窮之榮、且從猶太及天下萬國之中、甄而別之、召而集之;果有何不可乎?天主於阿塞亞書中亦云:『本非我子民、我將子民之。未蒙寵愛者、我將寵愛之。』又曰:『昔者但聞爾非吾民者、異日將稱為永生天主之子女矣。』意灑雅亦曾大聲疾呼、而告國人曰:『即使義塞子孫多於海沙、蒙救者亦不過餘數而已。蓋主將厲行其道於全世、以完成其正義耳。』且意灑雅前已言之曰:『若非萬有之主為吾族保留後裔、則吾人早與索多馬及蛾摩拉同歸於盡矣。』
  • 以賽亞書 41:14
  • 詩篇 105:42
    主永懷。夙所言。亦未忘。鼻祖賢。
  • 申命記 7:6-8
  • 彼得前書 2:9
    而爾等則為蒙選之族、赫赫司祭、雍雍神國實天主之眷屬也。天主既召爾等出於黑暗入於靈光、爾等可不表彰大德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