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7: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1:18-20
    “所以你們要把我這些話放在心裡,存在意念中;要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頭帶。你們也要把這些話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你是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或是起來,都要講論。你要把這些話寫在你房屋的門柱上和城門上,
  • 箴言 3:3
    不可讓慈愛誠實離開你,要繫在你的頸項上,刻在你的心版上。
  • 申命記 6:8-9
    你也要把這些話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頭帶。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柱上和城門上。
  • 以賽亞書 30:8
    現在你去,在他們面前把這話刻在版上,記在書卷上,作日後的證據,直到永永遠遠。
  • 哥林多後書 3:3
    顯明你們自己是基督的書信,是藉著我們寫成的,不是用墨,而是用永活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心版上。
  • 耶利米書 31:33
    “但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這是耶和華的宣告):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的心裡。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 箴言 6:21
    要把它們常常繫在你的心上,綁在你的頸項上。
  • 耶利米書 17:1
    “猶大的罪是用鐵筆銘記的,是用金鋼鑽刻在他們的心版上,和他們(“他們”有古抄本作“你們”)祭壇的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