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4:5
    要得智慧,要得聰明,不可忘記,也不可偏離我口中的言語。
  • 約翰福音 14:21-24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
  • 詩篇 119:16
    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我不忘記你的話。
  • 申命記 6:6-9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 箴言 1:8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
  • 詩篇 119:34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
  • 申命記 8:1
    「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你們要謹守遵行,好叫你們存活,人數增多,且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的那地。
  • 申命記 4:9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 耶利米書 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 何西阿書 4:6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
  • 詩篇 119:47-48
    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樂;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我又要遵行你的命令,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我也要思想你的律例。
  • 詩篇 119:93
    我永不忘記你的訓詞,因你用這訓詞將我救活了。
  • 申命記 30:16-20
    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倘若你心裏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 詩篇 119:11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你。
  • 詩篇 119:176
    我如亡羊走迷了路,求你尋找僕人,因我不忘記你的命令。
  • 詩篇 119:153
    求你看顧我的苦難,搭救我,因我不忘記你的律法。
  • 申命記 4:23
    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
  • 箴言 31:5
    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
  • 以賽亞書 51:17
    耶路撒冷啊,興起!興起!站起來!你從耶和華手中喝了他忿怒之杯,喝了那使人東倒西歪的爵,以致喝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