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28: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13:22
    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罪人積財卻歸義人。
  • 傳道書 2:26
    神喜愛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惟有罪人,神使他勞苦,將他所儲藏、所堆積的歸給神所喜愛的人。這也是虛空,也是捕風。
  • 利未記 25:36
    不可向他取利息,也不可向他索取高利;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一同生活。
  • 約伯記 27:16-17
    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堆積衣服如泥土,他儘管堆積,義人卻要穿上,無辜的人卻要分取銀子。
  • 出埃及記 22:25
    「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 以西結書 18:17
    縮手不害困苦人,未曾向人索取利息或高利;反倒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如此,他必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 箴言 14:31
    欺壓貧寒人的,是蔑視造他的主;憐憫貧窮人的,是尊敬主。
  • 以西結書 18:8
    未曾向人取利息,也未曾索取高利,反倒縮手不作惡,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
  • 以西結書 18:13
    向人取利息,索取高利,這人豈能存活呢?他不能存活。他因做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血要歸到自己身上。
  • 箴言 19:7
    窮乏人連兄弟都恨他,何況朋友,更是遠離他!他用言語追隨,他們卻不在。
  • 撒母耳記下 12:6
    他必須償還小母羊四倍,因為他做這事,沒有憐憫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