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28: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13:22
    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
  • 傳道書 2:26
    神喜悅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惟有罪人,神使他勞苦,叫他將所收聚的、所堆積的歸給神所喜悅的人。這也是虛空,也是捕風。
  • 利未記 25:36
    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
  • 約伯記 27:16-17
    他雖積蓄銀子如塵沙,預備衣服如泥土;他只管預備,義人卻要穿上;他的銀子,無辜的人要分取。
  • 出埃及記 22: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 以西結書 18:17
    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他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 箴言 14:31
    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
  • 以西結書 18:8
    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
  • 以西結書 18:13
    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
  • 箴言 19:7
    貧窮人,弟兄都恨他;何況他的朋友,更遠離他!他用言語追隨,他們卻走了。
  • 撒母耳記下 12:6
    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