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28: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9:6
    『使人流血的、人也必使他流血;因為上帝造人、是按上帝自己的形像造的。
  • 出埃及記 21:14
    人若任意待他的鄰舍,用詭計去殺他,你也要從我的壇那裏把他捉去處死。
  • 民數記 35:14-34
    在約但河東邊、你們要撥出三座城,在迦南地那邊、你們也要撥出三座城,都要做逃罪城。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寄居的和寄住者做逃罪城,讓無意擊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倘若人用鐵器擊打人,以致那人死去,那就是故意殺人的;故意殺人的、必須被處死。人若手中拿着會打死人的石頭去擊打人、以致那人死去,那就是故意殺人的;故意殺人的、必須被處死。或是人手裏拿着會打死人的木器去擊打人,以致那人死去,那就是故意殺人的;故意殺人的、必須被處死。報血仇的要親自把那故意殺人的打死;遇見他的時候,就可以把他打死。人若因怨恨人而把人推倒,或是懷着惡意往人身上扔東西,以致那人死去,或是因仇恨用手擊打人,以致那人死去,那擊打人的必須被處死,他是故意殺人的;報血仇的遇見那故意殺人的,就可以把他打死。『人若沒有仇恨、突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懷着惡意、而往人身上扔甚麼器物,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會打死人的石頭丟落在人身上,以致那人死去,實質與他無仇,也不是想法子要害他的;那麼、會眾就要按照這些典章在擊打人者與報血仇者之間審判是非。會眾要援救這殺人的脫離那報血仇者的手,也要使他返回他所逃進的逃罪城;他要住在城中,直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但殺人的無論如何若出了他所逃進的逃罪城境界以外,報血仇的在逃罪城境界外遇着他,而報血仇的把那殺人的殺了,報血仇的是沒有流人血之罪的。因為殺人的應該住在逃罪城中、直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產業的地。這在你們一切住的地方要做你們世世代代典章的條例。『人擊殺人、必須憑着幾個見證人的口、那故意殺人的才可以被處決;若只有一個見證人作證控訴一個人,那人就不必被處死。故意殺人的就是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去代替他的命;他必須被處死。那逃到逃罪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前再來住本地。這樣,你們就不至於使你們所在之地成了俗污,因為血能使地成了俗污;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之被血染就不能得潔除。你們所住的地、就是我所居於其中的、你們不可使它蒙不潔,因為我永恆主居於以色列人中間。』
  • 馬太福音 27:4-5
    說:『我把無辜人送官處死,我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何干?你自理吧!』猶大把那銀子丟在殿堂裏,就退出來,去吊死了。
  • 列王紀上 21:23
    論到耶洗別、永恆主也說:「狗必在耶斯列的外郭喫耶洗別的肉。
  • 列王紀下 9:26
    「永恆主發神諭說:『我一定在這地段報應你,正如我昨日才看見拿伯的血和他兒子們的血一樣;』這是永恆主發神諭說的。」所以現在你要把他背起來,丟在這地段,照永恆主所說的。』
  • 歷代志下 24:21-25
    眾民陰謀要害撒迦利亞,就照王所吩咐的在永恆主之殿的院子、扔石頭把他砍死。這樣、約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怎樣以忠愛待他本人,反而殺了他的兒子。撒迦利亞臨死的時候說:『願永恆主察看而討罰!』到了年底、亞蘭的軍隊上來攻擊約阿施;他們來到猶大和耶路撒冷,從民間殺了人民的眾首領,將他們一切被掠之物送到大馬色王那裏。亞蘭的軍隊雖來了一小隊人,永恆主卻將很大的軍隊交在他們手裏:這是因為猶大人離棄了永恆主他們列祖的上帝;所以亞蘭人才對約阿施執行懲罰。亞蘭人離開了約阿施;離去時,約阿施正病得很厲害;他的臣僕共謀反叛了他,以報祭司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他們把他殺在床上,他就死了。人將他埋葬在大衛城裏,卻沒有埋葬在諸王的墳墓裏。
  • 列王紀上 21:19
    你要告訴他說:「永恆主這麼說:『你殺了人,又取得他的產業麼?』」你要告訴他說:「永恆主這麼說:『狗在甚麼地方舔拿伯的血,狗也必在甚麼地方舔你的血,你的。』」
  • 使徒行傳 28:4
    蠻野人看見那活物懸在保羅手上,就彼此說:『這個人一定是兇手,他從海裏平安得了救,天理報應還不容他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