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20: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11:1
    衡量法度、執其公平、為耶和華所悅、反是必為其所疾。
  • 箴言 20:23
    權衡不公、不恕孰甚。
  • 阿摩司書 8:4-7
    貧者所有、爾尚貪之、使窮乏之民、俱就渝亡、今聽我言、爾常言月朔安息日、何不速過、則可糶穀市麥、升斗則欲其小、權衡則欲其重、以是欺人、以金市窮民、以履易貧者、以朽穀鬻於人。耶和華指雅各之顯榮而誓云、彼之所為、我永弗忘、
  • 申命記 25:13-15
    囊內勿有異衡法、一大一小。家中勿有異量法、一大一小。衡量法度惟一、執其公平、則可享遐齡、於爾上帝耶和華所錫之地。
  • 箴言 16:11
    耶和華制權量法度、無不至公。
  • 彌迦書 6:10-11
    命曰、維彼惡人、斗筲甚小、以弋貨財、藏於其室、我深痛疾、權衡之法、不秉其公、偽作秤錘、陰藏囊橐、烏得無罪、
  • 利未記 19:35
    聽訟之際、勿行非義、權量法度、悉秉至公、我耶和華爾之上帝、昔導爾出埃及、爾當守我律法禮儀、我所命如此。
  • 啟示錄 21:8
    凡猶豫不信、可憎兇暴淫亂巫覡、拜偶像、言誕妄者、皆必受苦於火坑、坑有硫火、沒後之沉淪如此、
  • 申命記 7:25-26
    雕刻之像、像上帝者、乃爾上帝耶和華所惡、必燬以火、如其上飾以金銀、爾毋貪毋取、恐陷爾於罪。毋攜可惡之物入室、必憾之絕之、不然、爾必見絕、有類於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