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1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10:2
    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 創世記 7:1
    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看你在我面前是個義人。
  • 西番雅書 1:18
    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自己;耶和華妒忌的火必燒滅全地,要向地上所有的居民施行可怕的毀滅。
  • 以西結書 7:19
    他們要把銀子拋棄在街上,看金子如污穢之物。正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金銀不能拯救他們,不能滿足食慾,也不能使肚腹飽滿,反倒成了自己罪孽的絆腳石。
  • 提摩太前書 4:8
    因操練身體有些益處;但敬虔在各方面都有益,它有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
  • 羅馬書 5: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掌權,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他們生命中掌權嗎?
  • 馬太福音 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 詩篇 49:6-8
    他們那些倚靠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沒有一個能贖自己的弟兄,能將贖價給神,讓他長遠活着,不見地府;因為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
  • 箴言 12:28
    在公義的路上有生命;在其道上並無死亡。
  • 約伯記 36:18-19
    不可讓憤怒觸動你,使你破口謾罵;也不可因贖價大而偏行。你的呼求和一切的勢力,果真有用,使你不遭患難嗎?
  • 路加福音 12:20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就要你的性命,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