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腓立比書 4:1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提多書 3:14
    凡我同人皆當致力於善濟人之急、庶免虛偽無實。
  • 希伯來書 6:10
    何則、天主不負有心人、對於爾等之工作、爾等之敬愛聖名、供養聖徒、至今未懈、天主必不致忘懷也。
  • 哥林多後書 9:9-13
    經云:『平生疏財、博施濟貧、宜其義德、千秋永存、』此之謂也。夫主既賜爾以種子、供爾以𩝠糧、亦必使爾之種子發榮滋長而為爾激增正義之果實也。蓋爾等既眾德萃身、而發為慷慨之豪舉、吾儕更當將此慷慨、化為眾口誦主之因緣。是則此項善舉不僅補聖徒之不足、抑且使眾心感謝天主、於以增益天主之光榮。申言之、若輩既見爾等慈善之明徵、必因爾等之服膺聖道及急公好義、而翕然歸榮於天主矣。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5
    吾儕未嘗用阿諛之詞、是爾等所知也。亦未嘗圖私利、是天主所知也。
  • 腓立比書 4:11
    此非予之寒酸語也蓋就予一己言之、實已修得隨遇而安、知足常樂之境。
  • 提多書 1:7
    蓋司牧乃天主之家宰、是宜無懈可擊、毋剛愎自用、毋暴氣動怒。凡嗜酒毆人、貪婪財貨、皆非所宜。
  • 約翰福音 15:8
    爾等能有賁其實、則不愧為吾徒、而吾父之光榮、即在斯矣!
  • 約翰福音 15:16
    爾未擇予、而予擇爾、且命爾進而結實、長保厥實。如此、則爾因我名以求於父者、莫不見賜。
  • 路加福音 14:12-14
    耶穌復告主人曰:『爾設宴時、毋邀良朋昆弟戚屬富鄰、誠恐若輩還禮、則爾獲報矣。惟宴請貧乏殘廢跛瞽之儔、乃為真福。蓋若輩無以相報、而爾必見報於諸聖復活之日矣。』
  • 哥林多前書 9:11-15
    然則吾儕既為爾播植精神上之種子、即從爾收穫物質上之供養、豈為過乎?他人尚且對爾享此權利、況吾儕乎?然吾儕向未行使此權、而甘受困乏者、蓋不欲在基督福音道上、置任何之障礙也。爾豈不知『在殿靠殿、在壇食壇』乎?今主之所以明定傳福音者得資福音以生、亦同一理耳。顧我本人迄未利用此制;吾之書此、亦非欲為己有所主張。何則、我寧死、不願人毀我之榮也。
  • 馬太福音 25:34-40
    至是王將謂右者曰:「爾等見寵於吾父者、自創世以來為爾所備之國、胥來承嗣。蓋曩者我饑、爾則食之、我渴、爾則飲之、我作客、爾則納之、我裸、爾則衣之、我疾、爾則視之、我在獄、爾則來探之也。」善者將曰「主乎、吾何曾見爾飢而食之、渴而飲之?又何曾見爾作客而納之、裸而衣之?更何曾見爾有疾、在獄、而探視之耶?」王將謂之曰:「吾實語爾、爾所施於我兄弟中之至微者、即施之於我身也。」
  • 羅馬書 15:28
    一俟此事辦竣、並將捐款交代清楚、即當經爾處、而赴西班牙。
  • 使徒行傳 20:33-34
    吾未嘗貪圖他人之金銀衣服;我與從者所需、悉憑此兩手以供之;此乃爾所應知也。
  • 馬太福音 10:40-42
    人納爾、即納我,納我、即納遣我者。以先知待先知者、其福報亦同乎先知。以義人待義人者、其福報亦同乎義人。若有因門徒名義、而予此中最小者以一勺之水、我確語爾、彼亦不失其報矣。』
  • 箴言 19:17
  • 哥林多後書 9:5
    因此吾欲諸兄弟先赴爾處、預為之地、以成全爾等之美意。蓋此事實為美舉、而非有所勉強也。
  • 彼得前書 5:2
    望爾等勉為天主羊群之良牧、勿用霸道、當用王道。毋惟利是圖、當以善為樂。
  • 瑪拉基書 1:10
  • 提摩太前書 3:3
    不可沉湎於酒、舉止暴躁;務須溫柔寬裕、與世無爭、不戀財物、
  • 哥林多後書 11:16
    吾重復言之、吾非狂誕之人、若必欲視吾為狂誕、即以狂誕見納而不辭、其能容吾稍逞自誇乎!
  • 彌迦書 7:1
  • 提摩太前書 6:10
    信哉、貪財乃萬惡之根也。頗有因求財之故、而離棄正道流入岐途、終至自求辛螫、百慮刺心者焉。
  • 彼得後書 2:3
    斯輩貪污成性、巧言如簧、以爾等為營利之具。若而人者、罪案夙定。天網恢恢、固無所逃於天地間也。
  • 腓立比書 1:11
    同時仰賴耶穌基督滿結仁義之實、以顯揚天主。
  • 猶大書 1:11
    哀哉此輩、既追踵該因、步其後塵;且以利忘身、而流入巴賴之歧途;又不惜與可拉並肩作亂、而自取滅亡也。
  • 彼得後書 2:15
    若輩捨棄正道、流入歧途、與包掃兒之子巴拉盎實屬一路之人。彼巴拉盎者、貪戀不義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