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腓立比書 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14:33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 路加福音 14:26
    「無論甚麼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 馬太福音 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 箴言 13:8
    財富可作人的生命贖價;窮乏人卻聽不見威嚇的話。
  • 馬太福音 13:44-46
    「天國好比寶貝藏在地裏,人發現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天國又好比商人尋找好的珍珠,發現一顆貴重的珍珠,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下這顆珍珠。」
  • 加拉太書 2:15-16
    我們生來就是猶太人,不是外邦罪人;可是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
  • 路加福音 17:31-33
    在那日,人在屋頂上,東西在屋裏,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裏,也不要回家。你們想想羅得的妻子吧!凡想保全性命的,要喪失性命;凡喪失性命的,要保存性命。
  • 創世記 19:17
    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
  • 創世記 19:26
    羅得的妻子在他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
  • 加拉太書 5:2-5
    我-保羅告訴你們,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對你們無益了。我再指着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有義務遵行全部的律法。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至於我們,我們是靠着聖靈,憑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 使徒行傳 27:18-19
    我們被風浪逼得很急,第二天眾人就把貨物拋在海裏。第三天,他們又親手把船上的器具拋棄了。
  • 使徒行傳 27:38
    他們吃飽了,為要使船輕一點,就把船上的麥子拋到海裏。
  • 腓立比書 3:4-6
    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以為他可以依靠肉體,我更可以。我出生後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迫害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責的。
  • 腓立比書 3:8-10
    不但如此,我已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而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基於信,從神而來的義,使我認識基督,知道他復活的大能,並且知道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 路加福音 16:8
    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精明,因為今世之子應付自己的世代比光明之子更加精明。
  • 約伯記 2:4
    撒但回答耶和華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來保全性命。
  • 箴言 23:23
    你當獲得真理,不可出賣,智慧、訓誨和聰明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