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9: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5:7-8
    既然你們是無酵的麵,要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為祭牲了。所以,我們來守這節,不可用舊酵,就是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純潔真實的無酵餅。
  • 歷代志下 35:1
    約西亞在耶路撒冷向耶和華守逾越節。正月十四日,他們宰了逾越節的羔羊。
  • 申命記 16:1-2
    「你要守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因為在亞筆月,耶和華-你的神在夜間領你出埃及。你當在那裏,耶和華選擇作為他名居所的地方,從羊羣牛羣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
  • 利未記 23:5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向耶和華守的逾越節。
  • 馬可福音 14:12
    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節羔羊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你要我們到哪裏去預備你吃逾越節的宴席呢?」
  • 約書亞記 5:10
    以色列人在吉甲安營。正月十四日晚上,他們在耶利哥的平原守逾越節。
  • 以斯拉記 6:19
    正月十四日,被擄歸回的人守逾越節。
  • 出埃及記 12:1-20
    耶和華在埃及地對摩西和亞倫說:「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你們要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各人要按着家庭取羔羊,一家一隻羔羊。若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羔羊,就要按照人數和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要按每人的食量來估算羔羊。你們要從綿羊或山羊中取一隻無殘疾、一歲的公羔羊,要把牠留到本月十四日;那日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要把羔羊宰了。他們要取一些血,塗在他們吃羔羊的房屋兩邊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晚要吃羔羊的肉;要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一起吃。不可吃生的,或用水煮的,要把羔羊連頭帶腿和內臟用火烤了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若有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燒了。你們要這樣吃羔羊: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快快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因為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你們要記念這日,世世代代守這日為耶和華的節日,作為你們永遠的定例。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第一日到第七日,任何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第一日當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聖會。在這兩日,任何工作都不可做,只能預備各人的食物,這是惟一可做的工作。你們要守除酵節,因為我在這一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所以,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日,立為永遠的定例。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吃無酵餅。在你們各家中,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因為凡吃有酵之物的,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任何有酵的物,你們都不可吃;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吃無酵餅。」
  • 路加福音 22:7
    除酵節到了,這一天必須宰逾越節的羔羊。
  • 民數記 28:16
    「正月十四日是向耶和華守的逾越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