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9: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5:7-8
    爾當盡淨舊酵、俾成新團、如無酵然、蓋我儕之逾越羔已見宰、即基督也、故當守節、不以舊酵、不以暴很惡慝之酵、乃以純淨誠實之無酵餅焉、○
  • 歷代志下 35:1
    約西亞在耶路撒冷守逾越節、奉事耶和華、正月十四日、宰逾越節羔、
  • 申命記 16:1-2
    屆亞筆月、必為爾上帝耶和華守逾越節、因於是月之夜、爾上帝耶和華導爾出埃及、必在耶和華所選寄名之處、獻牛羊於爾上帝耶和華、以為逾越之祭、
  • 利未記 23:5
    正月十四日薄暮、乃耶和華之逾越節、
  • 馬可福音 14:12
    除酵節首日、即宰逾越節羔之期也、其徒曰、欲我何處備爾食逾越節筵乎、
  • 約書亞記 5:10
    以色列人建營於吉甲、至月之十四日夕、守逾越節於耶利哥平原、
  • 以斯拉記 6:19
    正月十四日、俘囚之眾守逾越節、
  • 出埃及記 12:1-20
    耶和華於埃及諭摩西亞倫曰、是月必為爾之正月、而作歲首、當告以色列會眾曰、是月十日、按其家族、各家必取一羔、若其人寡、一羔食不能盡、則與比鄰同取、隨其人數、各如其量、羔宜一歲牡而無疵者、取於綿羊山羊、俱可、留至是月十四日夕、以色列會眾皆宰羔、取血以釁左右橛、及門楣、於食羔之室、是夕炙其肉、與無酵餅共苦菜食之、勿生食、勿水烹、必炙以火、首足與臟、皆食之、無留於明晨、留於明晨者、以火燬之、當腰束帶、足納履、手執杖、迅速而食、是為耶和華之逾越節、是夜我將巡行埃及、擊其長子、與羣畜首生者、而罰埃及諸神、我乃耶和華、惟汝居室、以血為徵、我見之、將逾越爾、擊埃及時、不令施剿者臨爾、當誌是日、以為耶和華之節期、歷世守之、永為定例、○七日間、當食無酵餅、首日必於爾室除酵、自首日至七日、凡食酵者、必絕於以色列、首日必集聖會、七日亦集聖會、是二日、勿操作、惟備食而已、當守除酵節、蓋是日我導爾軍旅出埃及、歷世守之、永為定例、正月十四日夕、至二十一日夕、宜食無酵餅、七日間、勿存酵於爾室、無論賓旅土著、若食有酵之物、必絕於以色列會、有酵者勿食、凡百居所、當食無酵餅、○
  • 路加福音 22:7
    除酵日至、當宰逾越羔時也、
  • 民數記 28:16
    正月十四日、為耶和華之逾越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