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5: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8:3-4
    祭司從百姓當得的權益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物的,要把前腿、兩腮和胃給祭司。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新的油,以及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 利未記 6:17-18
    烤餅不可加酵。這是從獻給我的火祭中歸給他們的一份;如贖罪祭和贖愆祭一樣,這份是至聖的。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因為這是你們世世代代從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他們永遠應得的份。凡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
  • 民數記 18: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永遠當得的份。這要成為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永遠的鹽約。
  • 利未記 7:6-14
    祭司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這是至聖的。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都有一樣的條例,用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獻,所獻燔祭牲的皮要歸給那祭司,那是他的。任何素祭,無論是在爐中烤的,用煎鍋或鐵盤做成的,都要歸給獻祭的祭司。任何素祭,無論是用油調和的,是乾的,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是這樣:若有人為感謝獻祭,就要把用油調和的無酵餅、抹了油的無酵薄餅,和用油調勻細麵做成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要用有酵的餅,和那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他要從每一種供物中拿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那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 出埃及記 29:28
    這是亞倫和他子孫憑永遠的定例從以色列人中所應得的;因為這是舉祭,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出,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 利未記 22:2-3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你們要謹慎處理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凡不潔淨的,卻挨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的聖物,那人必從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
  • 利未記 6:26
    獻贖罪祭的祭司要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吃。
  • 利未記 10:13
    你們要在聖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和你兒子當得的份;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
  • 民數記 18:8-9
    耶和華吩咐亞倫說:「看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之物,交給你照管;我把受膏的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作為永遠當得的份。這是至聖供物中所給你的,一切獻給我為至聖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不被火燒的供物,都要歸你和你的子孫。
  • 哥林多前書 9:7-13
    有誰當兵而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而不吃園裏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而不喝牛羊的奶呢?我說這些話豈是照一般人的看法?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就如摩西的律法記着:「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上帝所掛念的是牛嗎?他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的確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要存着指望去耕種;收割的也要存着分享穀物的指望去收割。我們既然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若從你們收取養生之物,這還算大事嗎?假如別人在你們身上享有這權利,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並沒有用過這權利,倒是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礙。你們豈不知在聖殿供職的人吃聖殿中的食物嗎?在祭壇伺候的人分享壇上的供物嗎?
  • 瑪拉基書 3:8-10
    人豈可搶奪上帝呢?你們竟搶奪我!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搶奪你呢?』其實就是在你們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全國上下都搶奪我的供物,詛咒就臨到你們身上。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以西結書 44:29-30
    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祭物都歸他們。各樣上好的初熟之物和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祭司。你們也要將最先的麵團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