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5: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8:3-4
    眾人所獻的牛羊的前腿、腮頰和胃應歸祭司。你們要給祭司初收的五穀、新酒、新油和初剪的羊毛。
  • 利未記 6:17-18
    做餅時不可加酵。這些祭物是我從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像贖罪祭和贖過祭一樣是至聖之物。亞倫的子孫中,男子都可以吃。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應得之份。凡接觸到這些祭物的都會變得聖潔。」
  • 民數記 18:19
    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中,我把舉祭賜給你和你的兒女,這是永遠的定例,是我與你及你的後代所立的永世之約。」
  • 利未記 7:6-14
    祭司家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剩下的祭肉,但要在聖潔之處吃,因為這是至聖之物。祭物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這一條例也適用於贖罪祭。燔祭牲的皮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至於素祭,不論是用爐烤的,還是用平底鍋或煎鍋做的,都要歸主持祭禮的祭司。但調油的或乾的素祭要歸亞倫的子孫,由他們均分。「以下是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的條例。「如果有人為感謝耶和華而獻平安祭,除了獻祭牲以外,要一同獻上調油的無酵餅、塗油的無酵薄餅及調油的細麵餅,也要一同獻上有酵餅。他要從每種餅中各取一個,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舉祭歸灑平安祭祭牲血的祭司。
  • 出埃及記 29:28
    這些祭物要從以色列人所獻的平安祭中取出來,歸給亞倫父子們,作為永遠的定例。這是以色列人當向耶和華獻的祭物。
  • 利未記 22:2-3
    「你告訴亞倫父子們要謹慎處理以色列人獻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把以下條例告訴他們。「你們的後代中,如果有人不潔淨,卻接近以色列人獻給我的聖物,必須把他從我面前剷除。我是耶和華。
  • 利未記 6:26
    獻這祭的祭司要在會幕院子裡的聖潔之處吃這祭牲。
  • 利未記 10:13
    你們要在聖潔之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們和你們的子孫應得之份。這是耶和華對我的吩咐。
  • 民數記 18:8-9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看!我讓你照管以色列人獻給我的禮物,把舉祭等一切聖物賜給你和你的子孫,作為你們應得之份。此律永遠不變。以色列人獻給我的至聖之物——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中留下不燒的部分都歸你和你的子孫。
  • 哥林多前書 9:7-13
    有誰當兵要自備糧餉呢?有誰栽種葡萄園,卻不吃園中出產的葡萄呢?有誰牧養牛羊,卻不喝牛羊的奶呢?我這樣說難道只是人的觀點嗎?律法不也是這樣說的嗎?摩西的律法書上說:「牛在踩穀時,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上帝關心的只是牛嗎?祂這樣說難道不是為了我們嗎?這話的確是為我們寫的,因為耕耘的和打穀的農夫都應該存著分享收成的盼望勞作。既然我們在你們中間撒下了屬靈的種子,難道就不能從你們那裡得到物質上的收穫嗎?如果別人有權要求你們供應他們,我們豈不更有權嗎?可是我們從來沒有用過這權利,反而凡事忍耐,免得妨礙了基督的福音。你們難道不知道,在聖殿裡事奉的人可以吃聖殿裡的食物,在祭壇前事奉的人可以分享祭壇上的祭物嗎?
  • 瑪拉基書 3:8-10
    人怎可搶奪上帝的東西呢?可是你們不但搶奪我的東西,還說,『我們在何事上搶過你的東西呢?』「你們在十分之一的奉獻和其他供物上搶奪我的東西。舉國上下都是如此,所以你們必受咒詛。」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把當納的十分之一全部送到我的倉庫,使我的殿中有糧。你們這樣試試,看我會不會為你們打開天上的窗戶,把祝福傾倒給你們,直到無處可容。」
  • 以西結書 44:29-30
    他們的食物是以色列人獻上的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凡獻給耶和華的都歸他們,各種初熟的出產和各種供物都應歸給祭司。你們將初熟的麥子磨成麵給祭司,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