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数记 4:3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历代志上 23:24
    以上是利未子孙作族长的,按着父系、照着男丁的数目,二十岁以上登记的,都办理耶和华殿的事务。
  • 民数记 4:23
    从三十岁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事奉的,都要数点。
  • 民数记 4:3
    就是从三十岁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事奉的人。
  • 民数记 4:47
    从三十岁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事奉,做抬物之工的,
  • 民数记 8:24-26
    “这是有关利未人的:二十五岁以上的人都要前来任职,在会幕里事奉。到了五十岁,他们就要从事奉的工作中退休,不再事奉,只可在会幕里辅助他们的弟兄尽责,他们自己不再事奉了。关于利未人的职责,你要向他们这样做。”
  • 历代志上 28:13
    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耶和华殿里各样事奉的工作,耶和华殿里一切事奉用的器皿,
  • 民数记 4:39
    从三十岁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事奉的,
  • 民数记 4:30
    从三十岁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事奉的,你都要数点。
  • 提摩太前书 3:6
    刚信主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落在魔鬼所受的惩罚里。
  • 历代志上 23:3
    利未人三十岁以上的都被数点,他们男丁的数目共有三万八千;
  • 历代志上 23:26-27
    因此,利未人不必再抬帐幕和其中所使用的一切器皿了。”照着大卫临终的话,利未人二十岁以上的都被数点。
  • 民数记 4:43
    从三十岁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事奉的,
  • 路加福音 3:23
    耶稣开始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