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4:3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歷代志上 23:24
    以上這些人、按父系的家屬是利未子孫,是父系家屬的族長,按人丁名字的數目被點閱,從二十歲和以上的、作永恆主之殿事務之工。
  • 民數記 4:23
    從三十歲和以上的、直到五十歲,凡能進來從事服役、在會棚裏辦理事務的、你都要給他們點閱。
  • 民數記 4:3
    從三十歲和以上的、直到五十歲,凡能進來服役、在會棚裏作工的都登記上。
  • 民數記 4:47
    從三十歲和以上的、直到五十歲、凡進去在會棚裏作辦事的工、作抬物的工的、
  • 民數記 8:24-26
    『關於利未人的職守是這樣:從二十五歲和以上的、他們要進來、在會棚的事務上從事服役;從五十歲起、他們就要停止服役的事務,不再辦事,只要在會棚裏幫助他的弟兄們守盡職守,事務就不辦了。對於利未人的職守、你要這樣向他們行。』
  • 歷代志上 28:13
    又傳授給他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永恆主殿裏各樣事務的工作、永恆主殿裏各樣應用的器皿、的圖樣;
  • 民數記 4:39
    從三十歲和以上的、直到五十歲,凡進去服役、在會棚裏辦事的、
  • 民數記 4:30
    從三十歲和以上的、直到五十歲、凡能進來服役、能辦理會棚事務的、你都要給他們點閱。
  • 提摩太前書 3:6
    不可讓新進教的做監督,免得他蒙於傲氣,而掉在魔鬼所受的定罪裏。
  • 歷代志上 23:3
    利未人三十歲和以上的都被數點;按男的人丁計算、他們的數目有三萬八千。
  • 歷代志上 23:26-27
    利未人也不必再抬帳幕和其中所使用的一切器皿了。』——因為照大衛臨終所吩咐的話:從二十歲和以上的、是利未人的數目。——
  • 民數記 4:43
    從三十歲和以上的、直到五十歲、凡進去服役、在會棚裏辦事的、
  • 路加福音 3:23
    耶穌開始傳道的時候、約有三十歲;人認他為約瑟的兒子;約瑟是希里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