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数记 4:3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历代志上 23:24
    以上是利未各宗族的子孙,他们登记在各自族长的名下,凡二十岁以上的男子都在耶和华的殿里任职。
  • 民数记 4:23
    登记三十岁到五十岁、可在会幕司职的男子。
  • 民数记 4:3
    登记三十岁到五十岁、可在会幕司职的男子。
  • 民数记 4:47
    三十岁到五十岁可司职、搬运会幕器具的利未人共八千五百八十人。
  • 民数记 8:24-26
    “二十五岁以上的利未人都要到会幕司职,五十岁时退休。退休之后,他们可以协助本族弟兄看守会幕,不用再司职。你要这样给他们分派工作。”
  • 历代志上 28:13
    大卫还让他知道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耶和华殿里各样的工作及一切所需的器皿,
  • 民数记 4:39
  • 民数记 4:30
    登记三十岁到五十岁、可在会幕司职的男子。
  • 提摩太前书 3:6
    初信主的人不可做监督,免得他自高自大,遭受魔鬼所受的惩罚。
  • 历代志上 23:3
    凡三十岁以上的利未人都在统计之列,共有三万八千男子,
  • 历代志上 23:26-27
    利未人再不用抬圣幕和其中的器皿了。”按照大卫临终时的嘱咐,二十岁以上的利未人都已被统计。
  • 民数记 4:43
  • 路加福音 3:23
    耶稣开始传道的时候,年纪约三十岁,照人的看法,祂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