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35: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5: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
  • 利未記 14:34
    「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為業的迦南地,我若使你們所得為業之地的房屋中有大痲瘋的災病,
  • 申命記 12:9
    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產業。
  • 民數記 34:2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迦南地,就是歸你們為業的迦南四境之地,
  • 約書亞記 20:2-6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裏,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裏;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他要住在那城裏,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
  • 申命記 19:1-2
    「耶和華-你神將列國之民剪除的時候,耶和華-你神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你接着住他們的城邑並他們的房屋,就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