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数记 31: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记 21:10-14
    “你出去与仇敌作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上帝将他交在你手中,你就掳了他为俘虏。若你在被掳的人中看见美丽的女子,喜欢她,要娶她为妻,就可以带她到你家去。她要剪头发,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为自己父母哀哭一个月。然后,你就可以与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以后你若不喜欢她,就要让她自由离开,绝不可为钱把她卖了,也不可把她当奴隶看待,因为你已经占有过她。”
  • 以赛亚书 14:2
    外邦人要将他们带回本地。以色列家必在耶和华的地上得外邦人为仆婢,也要掳掠先前掳掠他们的,辖制先前欺压他们的。
  • 利未记 25:44
    至于你所要的奴仆和使女,可以来自你们四围的列国,你们可以从他们中买奴仆和使女。
  • 历代志下 28:8-10
    以色列人掳了他们的弟兄,连妇人带儿女共二十万,又掠取了许多财物,把这些掠物带到撒玛利亚去。但那里有耶和华的一个先知,名叫俄德,出来迎接往撒玛利亚去的军兵,对他们说:“看哪,耶和华—你们列祖的上帝恼怒犹大人,将他们交在你们手里,你们竟怒气冲天,向他们大行杀戮。如今你们又有意强逼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们的奴婢,你们岂不是也得罪了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吗?
  • 申命记 20:14
    至于妇女、孩童、牲畜和城里所有的,你都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从仇敌所掠夺的,就是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给你的,你都可以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