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31: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1:10-14
    “你出去和仇敵作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神把他們交在你手裡,你就把他們擄了去。如果你在被擄的人中看見了容貌美好的女子,就戀慕她,要娶她作妻子,那麼,你可以把她帶進你的家裡;她要剃頭修甲,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為自己的父母哀哭一個月,然後你才可以親近她;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如果將來你不喜歡她,就要讓她隨意離去,決不可為了錢把她出賣,也不可以她為奴,因為你已經污辱了她。
  • 以賽亞書 14:2
    以色列人必把他們帶回自己的國土去,以色列家必在耶和華所賜的地上得著這些外族人作僕婢;也要擄掠那些擄掠過他們的,並且統治那些欺壓過他們的。
  • 利未記 25:44
    至於你需要的僕婢,可以來自你們四圍的列國,你們可以從他們中間購買奴婢。
  • 歷代志下 28:8-10
    以色列人從他們的兄弟中擄走婦孺共二十萬人;又從他們中間奪取了很多戰利品,帶回撒瑪利亞去。那裡有一位耶和華的先知名叫俄德,出來迎接回到撒瑪利亞來的軍隊,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因為惱怒猶大人,才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裡,你們卻怒氣沖天,殺戮了他們。現在你們又想強迫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們的奴婢。難道你們自己就沒有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嗎?
  • 申命記 20:14
    只有婦人、小孩子、牲畜和城裡所有的一切,就是一切戰利品,你都可以據為己有,你的仇敵的戰利品,你都可以吃用,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