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數記 30: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5:1
    『倘若有人犯罪、聽見誓囑或是誓求的聲音,雖能做見證——無論是看見甚麼、或是知道甚麼——卻不說出來,他就要擔當他的罪罰。
  • 民數記 30:5
    但她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那麼她所許一切的願、和所約束自己的話、就不立定;永恆主必赦免她,因為她父親不應承她。
  • 民數記 30:12
    她丈夫聽見的日子若把這兩樣全廢了,那麼、凡那婦人嘴裏所說出一切關於所許的願、和所約束的話、就不立定:她丈夫既把這兩樣全廢了,永恆主也必赦免她。
  • 加拉太書 3:28
    並沒有猶太人或希利尼人的分別了;沒有奴僕或自主、也沒有男女的分別了;因為在基督耶穌裏、你們眾人都是一個人了。
  • 民數記 30:8
    但她丈夫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就算廢了她所許的願、和她嘴裏所說約束自己的冒失話;永恆主必赦免她。